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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2023-2024年度“一元民生”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4-03-01 10:09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现将《黎平县2023-2024年度“一元民生”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充分发挥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出资、分级负责、保本微利”原则,建立完善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制度,增强灾害救助能力,加快构建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自然灾害救助格局。

二、制定依据

(一)《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

(二)《农业保险条例》;

(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三、制定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防控能力,降低政府的风险管理成本,充分发挥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因见义勇为、自然灾害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第二项,明确保险对象为黎平县户籍人口以及居住在黎平境内的非本地户籍的流动人口。

(二)第三项明确保险期限为一年(2023年12月1日0时起至2024年11月30日24时止)。

(三)第四项主要为承保公司的确定。

(四)第五项主要为明确投保单位、投保范围、责任险险种、各类责任险保额及保险保费出纳单位。

(五)第六项保险责任,主要为各类责任险内容解释及适用范围。

(五)第七项理赔标准,主要为明确死亡、医疗、伤残三类理赔比例及标准内容。

(六)第八项主要为“一元民生保险”生成时具体的理赔程序。

(七)第九项主要明确该项工作组织机构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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