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04-14 10:45   来源: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黎平县发展改革局行政股室: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负责扶贫开发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起草有关会议纪要,编辑局机关日常政务信息,负责送局领导签发;负责局机关的文件、资料的收发、核稿、印发和局党组、行政印章管理,指导局机关公文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值班值勤安排工作,协助领导处理紧急事项;起草、修订局机关政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及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对本单位和报账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审核、记账、打印、保管、归档;财务数据的备份(U盘、硬盘双备份)以及年末结转工作;核对、清查和管理本局各项资产;定期编制本局财务报表;贯彻执行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办理局机关银行账户开立、撤销手续;负责局机关日常开支的报销;按照票证管理规定管理和使用本单位银行票据、收款收据,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登记局机关和报账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有关账簿;负责所有记账凭证的录入、保管以及制作局机关工资表并发放工作;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参与研究和起草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制定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工作;管理规划和西部大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监督实施;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和局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5-3960688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西部开发办公室、生态文明办公室)。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负责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和中期评估,并组织协调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中期评估工作;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政策建议;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经济区域领域合作交流相关工作;负责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等工作;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经济运行等调控政策评估,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战略政策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和总量平衡;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障的政策;拟订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政策的具体措施和组织实施工作,对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的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服务业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和考核;指导、监督、实施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等工作;统筹协调城乡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拟订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以及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建议;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县级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参与编制实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指导、协调、调度、督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划、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等;负责分解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组织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考核评价意见报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交流和培训,总结推广示范经验;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开展生态文明政策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政策和重大举措;承担县节能领导小组、县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订节能监察年度计划;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综合性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能源重大项目的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管理县级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的收储和轮换,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能源资源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协调调度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5-3960688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负责局机关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承担县招投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核准、审批政府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指导、协调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各行业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指导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负责拟订局机关权限范围内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指南、办理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行政服务窗口有关事项的解释、答复和函询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县政府政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协调处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对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核;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和协调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推进工作;拟订对外经济协作的规划、计划,协调经济合作有关工作;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综合分析服务业、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状况,提出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组织政策法规信息库建设,负责行政法制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本系统的法制教育;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研究和起草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制定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县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推动并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规制度以及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全县信用信息建设,推动公共信用资源共享,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和教育宣传;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社会征信管理工作事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5-3960688

(四)项目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建议;组织全县项目库的编制和项目申报工作;参与权限范围内对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投资口项目前期工作,组织中央和省、州预算内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组织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申报;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的有关重大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综合性建议; 规划能源重大项目的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规划有关交通重大项目布局,规划能源重大项目的布局,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省、州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建议并协调监管;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评价工作,开展企业投资水电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核和验收工作; 研究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监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跟踪研判趋势性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拟订土地政策实施办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拟订扶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日常工作;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并参与组织实施;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5-3960688

(五)价格管理和粮食储备股。承担制定稳控物价年度目标和措施的工作;承担市场价格总水平和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城乡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工作;承担价格政策宣传和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产品、特殊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及政府定价商品、服务成本监审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搞好粮食产销合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的授权制定、调整价格和收费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指导和督促有关价格部门完成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工作任务;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价格争议纠纷提供调解服务;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储备、流通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粮食供应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职责;承担《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批,负责管好中央、省、州代管的储备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拟订粮食行业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依法查处和打击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经营行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军队粮油供应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5-3960688


黎平县发展改革局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黎平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1.发展规划服务股。做好全县重大项目规划、策划、筛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项目建设服务股。负责收集国家、省、州项目投向相关政策;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申报的相关服务工作;为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提供相关服务;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项目审批服务股。负责收集国家、省、州项目审批相关政策;做好相关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固定资产投资服务股。做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的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5-3960688


(二)黎平县发展和改革服务保障中心
1.综合股.负责文秘、档案、会务、交通、通讯、文印、卫生健康、采购、信息技术、课题调研、信访接待、财务、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为全县经济运行、服务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改革、节能、能源等提供咨询服务;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价格服务股.承担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价格认定结论复核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承担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方面的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5-3960688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