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黎平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息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卫生健康、党建帮扶、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民政理论和民政宣传工作;统筹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承办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参与拟订民政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民政工作相关规范性制度、政策、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承担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5-6221524
(二)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及参与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施村(居)务公开;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培训工作;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合;组织编制全县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承担全县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乡镇、街道、路、巷、村、社区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联检查检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贯彻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拟订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承担县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县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并依法开展打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负责县内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活动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855-6221524
(三)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
主要职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福利政策措施;负责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审批;负责殡葬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外资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和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工作,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体系;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港澳台地区收养登记和涉外收养登记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并督促落实;拟订和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联系电话:0855-6221524
二、黎平县民政局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黎平县民政服务保障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救助服务;做好养老服务,婚烟登记服务,儿童福利、收养、救助保护的相关服务工作;为局机关提供文印、通讯、信息技术、数据统计上报、课题调研、信访接待、档案收集等综合性服务;承办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55-6224277
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文印、通讯、信息技术、数据统计上报、课题调研、信访接待、档案收集、财务、宣传等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联系电话:0855-6224277
2.城乡低保服务股。负责城乡低保资金的发放,开展低保业务培训;负责城乡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收集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查询、核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以及支出情况;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855-6224277
3.特困供养服务股。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855-6221524
4.婚姻登记服务股。提供婚姻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855-6225214
5.救助服务股。负责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等救助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855-6226818
6.社会福利股。负责“三无”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弃婴的养护、康复、医疗、教育、托管、寄养等系列服务工作;为养老服务业政策提出参考建议;负责养老服务业的调查研究,负责老年人口的统计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855-6221524
(二)黎平县殡葬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提供召开追悼会有关服务;负责公墓的管理和维护;承担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负责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承办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55-6221524
(三)黎平县慈善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开展慈善宣传,承担社会捐助、慈善救助的相关服务工作;为慈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承办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55-62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