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党建、人事、宣传、安全、保密、信息、财务、档案、应急、信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扶贫开发、后勤事务、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协助乡镇(街道)管理统计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对全县统计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以及本局行政经费、财产进行管理和审计;管理本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承担机关党组工作任务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联系方式:0855-6221959)
2. 业务股(政策法规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收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管理全局统计信息化和数据网络建设,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组织实施《统计年鉴》等主要年度统计资料的编辑、审核、印刷、发行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专业和人口、劳动工资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指导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组织对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负责综合统计数据库维护、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以及重要统计数据发布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耗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负责沟通、协调、管理和指导部门统计工作;开展各专业统计监测和分析;组织实施各种统计调查数据处理方案;承担全县大型调查、普查的数据处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企业入库申报材料;承担全局计算机及其运行环境进行维护和保养;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测评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工作;负责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就业调查等;协助开展全县文化产业调查工作;承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脱贫攻坚综合监测工作;开展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城镇化率统计监测工作;开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调查工作;开展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拟订全县统计教育培训方案;审核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中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负责人培训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其他事项行政审批工作。(联系方式:0855-6221554)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