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宣传、督查重大事项落实、安全保密、建议提案办理。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交流合作与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调度管理、后勤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编报本部门财务收支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与绩效目标评价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工资审批和工资年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票据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承担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编制上报和招商引资工作;对已落地的项目做好可研、初设、规划选址、用地审批、招标代理直到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工作;做好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管、进度调度和隐蔽资料收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竣工的项目进行验收和结算审计。承担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工作;承担健康黎平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民营医疗机构的规划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干部医疗保健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855-6210427.
(二)人事及科技教育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队伍建设、人事年报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和聘任工作。负责全科医师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岗位培训、职称晋升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相关院校进行医学教育。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牵头调查和审理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牵头完成卫生健康绩效督导考核和年度考核。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加强全县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组织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划。承担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民族医技术准入制度。指导中医药临床教学、中医药民族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中医民族医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地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医药大健康工作。联系电话:0855-3966313。
(三)政策法规与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等工作。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性法规、标准和规章。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宣传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指导全县奖扶工作。联系电话:0855-3966317。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负责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全县疾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具体事务;拟订全县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负责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作,对接东西部协作工作。负责等级卫生院创建、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工作。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855-3966062。
机关党的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