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股0855-6221498)。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医保扶贫、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离退休、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财务股0855-6211078)。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县属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及其遗孀医疗待遇相关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三)基金监管股(医药服务股0855-6211078)。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完善医保基金控费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等管理办法和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釆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及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运行分析,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五条 县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 7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股级领导职数 3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