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张 平同志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宗局。
张平,男,苗族,1984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崔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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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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