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行政执法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聚焦安全防汛、平安度汛工作。现就我局2024年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公开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第三季度我局针对全县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8家非煤矿山企业、21家危险化学品(加油站)企业、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无盲点、无死角、全覆盖”汛期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查。
(二)第三季度对全县木材加工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黎平闽丰贸易有限公司、黎平县鑫材木业有限公司、黎平信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黎平县坤鹏木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局依法立案查处。
(三)第三季度对全县直管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同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就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开展自查自纠相关工作,经排查,暂未发现直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情况。
二、行政处罚情况
第三季度共立案4起,行政处罚4家,罚款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