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黎府任〔2024〕12号 发布机构: 黎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4-05-13 发布时间: 2024-05-14 11:35
文件有效性:

县人民政府关于丁书华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11:35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丁书华同志挂职任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3年,挂职期间,严格按照《黔东南州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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