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丁书华同志挂职任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3年,挂职期间,严格按照《黔东南州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