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黎府任〔2024〕21号 发布机构: 黎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4-07-17 发布时间: 2024-07-17 23:30
文件有效性:

县人民政府关于唐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23:30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唐婷同志任黎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宗艳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宋前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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