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11:59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黎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6号,邮编:557300,电话:0855-6221210 )。

一、总体情况

(一)加大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处理、答复程序,确保向申请人提供依申请公开服务。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均在网上适时公开,并不断优化网上办事指南,提供标准格式,方便企业办事,不断增强我县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强乡村振兴、涉农补贴和养老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收到申请数3件,县级网站申请3件,信件申请0件,全县收到的依申请件全部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的情况。

(二)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加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力度,设置40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实时发布政务业务。同时,利用“黎平政务”微信公众号和“黎平县政府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2022年,通过黎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7700条;通过黎平县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1451条。其中,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33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82条;编印《黎平县人民政府公报》四期。

(三)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注重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督促指导各级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整合资源,强化责任,努力创新,丰富网站信息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水平的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8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026

行政强制

101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61.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耐心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思想认识不足,个别文件没有做到及时完整上网发布。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数量有待提升,且多以文字形式展现,图解、数字化等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还比较少。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台阶。一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强做优政务“两微一端”及政务服务热线等新媒体平台,加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三是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应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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