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4:59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公开办发〔2024〕1号)精神要求,现公布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6号,邮编:557300,电话:0855-6221210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829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2条,其中动态类信息7997条,政策解读29条,办结网民留言116条。“黎平政府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79条,“黎平政务”发布信息9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4件,均为网站申请,其中1件为重复申请不予受理;1件因申请内容属于内部信息不予公开;2件已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2023年未发生针对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把关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归档等工作。印发《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安全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推进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及时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等方面建设,购买网站系统监测服务,第三方技术公司对网站开展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及时整改。严把政务新媒体开设关,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官方微博和政务新媒体,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公开机制方面,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政务公开人员,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工作制度体系,把“政务公开”纳入黎平县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负面清单。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展自查,并对第三方评估和日常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80

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布的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大多数为文字解读,图解少,数字人解读较少,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的效果不明显;二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三是本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不够;四是政务公开队伍力量薄弱。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多样化。二是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三是加大本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四是定人定岗,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组织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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