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寨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5:56   来源:平寨乡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平寨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现公布平寨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寨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黎平县平寨乡平寨村,邮编:557327,电话:0855-629100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寨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权力进一步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2024年利用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35条,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申请数0件,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成立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确定乡宣传干事为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先审后发”制度,按照“谁分管、谁审批,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编辑者编辑、宣传干事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级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信息政治观、法律关、安全关、文字关进行把控,确保信息依法有序规范发布以及信息内容安全性。三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找准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中央、省、州、县重大政策、重大活动、工作动态、便民信息。

(四)平台建设。2024年规范运行政府门户网和微信公众号“云上平寨”,关注人数增至414人;规范管理平寨乡政府办公微信、QQ群等现代网络传输平台9个,村级宣传栏9个。

(五)监督保障。一是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人民政府乡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乡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度监督。二是信息公开与干部积分考核挂钩,对于信息公开延迟或落实不到位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通报,督促改正,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公开内容方面深度不够缺乏对政策措施的解读,社会公众难以理解政策出台二是公开渠道整合不足。政务网站和新媒体账号存在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各渠道之间缺乏协同,信息整合程度低。三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高等。

下一步,我乡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一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和详细标准,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和通俗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定期对网站和新媒体账号进行检查和维护;整合不同渠道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三是强化公开的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建立动态信息更新机制,及时发布最新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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