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贷款学生及家长: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社会民生业务部《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7号)的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着“应贷尽贷、精准助贷”的原则,我局将竭诚服务,认真细致做好今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避免出现贷款受理时的人员聚集和长时间排队现象,将开设黎平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主要办理点)和黎平县教育局两个贷款办理点,采取错峰受理和流水线受理措施,实现即来即办,一次办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受理时间
1.线上受理时间:2024年7月14日开始至贷款结束,线上办理不定时。
2.现场受理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9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贷款受理地点
1.黎平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主要办理场所)
2.黎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三、贷款要求
凡来贷款学生及家长请自觉取号排队办理,为加快办理进度,建议前来贷款的学生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填写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出来签字。
四、贷款联系电话、
1、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2、黎平县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55-6221587
3、支付宝后台电话:95188
4、交通银行咨询电话:95559
附件:2024年黎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2024年7月10日
黎平县教育局办公室
附 件
黎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一、学生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社会民生业务部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7号)文件精神,一是户籍地与就学地相同且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二是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户籍地在本县及在本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且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可直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不做年龄限制);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三、申贷金额及贷款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四、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LPR5Y减30个基点,且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五、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六、贴息及还款时间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通过后,由原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提供书面证明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2020年及以后签订的合同还本宽限期为5年,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生成自付利息。即:到期日晚于毕业后五年的情况下,毕业后前五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当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须偿还利息,第6年起按合同偿还本金及利息。
七、申贷材料
首次贷款需要材料: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续贷需要材料: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七、申贷流程
1.正式网上申请
借款学生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首次贷款的学生要先“注册”后登录,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在线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打印并签字。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注意事项:①续贷的同学,无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导出申请表,打印一份并签字。②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2.资料审核及签订合同
①首次申请贷款: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务大厅办理手续。由于申请环节需要进行手机验证,同时申请完成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注册申请时学生务必在系统中使用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办理步骤:
第一步:首贷学生需准备好一张用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交行等银行均可)。
第二步:认真阅读并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第三步:持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未进行预申请的借款学生还需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到审核窗口进行资料审核。
第四步:加生源地助学贷款QQ群(在助学贷款现场办理点公布二维码);
第五步:下载贷款交通银行APP→搜索“助学贷款”→注册登录→浏览专区。
第六步:贷款第二天收到贷款银行短信后,通过短信中链接跳转到专区登录→点“绑定助学贷款账户”→填写助学贷款指定账户编号→进行人脸识别(如学生已有该行卡并已绑定该行APP,将自动展示贷款编号并跳过人脸识别步骤)→进入“开通一网通账户”界面点击“立即开通”(如学生已有该行卡并已绑定该行APP,可直接选卡)→OCR扫描身份证正反面→绑定本人银行卡进行身份验证→设置并确认支付密码→签约并验证密码→完成账户绑定及签约。
②续贷
第一,就学信息变更办理:凡升学(预科升本科、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升博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8月31日前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黎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变更完成后可续贷。
第二,远程续贷流程: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按提示步骤进行远程续贷:填写贷款金额、年限及原因→填写续贷申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同意“远程授权协议书”→同意电子合同→通过支付宝APP或代理结算银行APP扫码身份认证授权→采集人脸→认证完成后,在学生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认证成功。提交成功后待县资助中心受理,受理成功后手机会收到回执码,到高校报名时将回执码报给学校录入系统后,贷款才算成功。
第三,续贷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只需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均可办理续贷手续,办理流程与首贷现场办理一致。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学生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通过审核后签订贷款电子合同,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合同。
3.录入回执。持我县学生资助中心提供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高校必须在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贷款合同才能生效,过期未办理,合同自动作废)。
4.贷款发放。经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审核无误后,贷款于2024年11月15日左右发放, 首次贷款的学生系统将自动匹配结算代理机构为交通银行。
八、APP下载及用途
目前贷款学生可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助学贷款APP,学生通过手机APP线上申请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避免现场排队拥挤与长时间等待。在手机端APP完成的功能有:助学贷款申请、合同附件上传、贷款状态查询、本金延期申请、业务咨询等。更多功能将陆续上线。
九、还款规定及方式
1.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贷款产生的利息要由借款学生偿还,还款日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毕业后五年还本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当年需还当年4个月的利息,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所以合同到期还款时间为9月1日至20日还款),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账户类型选择支付宝网页版(网址为:www.alipay.com)、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进行还款,还可以前往就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或微信支付还款(提示:不能用信用卡刷卡还款)。
3.提前还款,在还款计划最后一年还款前把本金还清的就属提前还款。除11月以外,每个月1日至15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借款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电话0855-6221587联系县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后方可还款,可申请500元以上的整百数,也可只结清一笔合同,还可全部结清。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详细的提前还款申请流程请见《借款合同》,也可以拨打95593咨询。
4.逾期不还款,根据征信业管理相关规定,你的逾期记录将按月登记,只有在逾期事件终止5年后才自动清除。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大到公务员录取、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小到开公司、做高管、坐飞机、乘高铁、进高尔夫球场这些消费行为都会有不良影响,不仅自己遭罪,还会影响到自己共同借款人的征信记录。贷款逾期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5.结清凭证,如有需要可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打印结清凭证。(国开行业务系统当月还款数据更新后,上班时间县资助中心均可打印)
九、失信惩戒
按照《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无需交任何费用与贫困证明。
2.学生借款前不需进行诚信答题,但是需要签订《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3.务必牢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的登录名和密码、结算银行账号的登录名和密码。
4.黎平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855-6221587。
5.助学贷款APP下载二维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