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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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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
文章来源: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5-04-08 14:48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十三届中共黎平县委第六轮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9月3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政法委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建整改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统筹、调度、推进、材料收集汇总整理及档案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精准把握问题,科学制定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深入剖析,研究制定《十三届黎平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单位主要领导定期督促调度,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组织各责任领导进行专题研究,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各科室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标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对账销号。

截至2025年3月19日,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过程中,未收到问题线索移交、信访件等。

二、集中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牵头抓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不够到位,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针对“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推动政法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内会议的“第一议题”必学内容,并通过支委会、干部职工会、党员集中学习会等加强对干部职工落实“第一议题”培训,提高认识。2024年来共开展学习培训11次。二是委办公室加强对会议筹备阶段管理,对各项会议议程进行审核,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截至目前,严格按照“第一议题”要求,2024年开展理论集中学习21次,委机关班子会、支委会学习35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未传达学习省级重要文件精神。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2月30日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上组织学习了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意见》(黔党发〔2020〕7号)《贵州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黔党办发〔2020〕23号)。二是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抓好本领域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如,2024年9月14日支部集中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4年10月22日支部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2024年10月14日全体干部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及《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等。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学习走过场、研讨不深入。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好学习方案,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根据工作实际加强政法业务知识及与之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统筹好时间,坚持理论学习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三会一课”制度等要求,严格学习纪律,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的交流发言材料交由主要领导严格把关。巡察整改以来,县委政法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5次,支部集中学习讨论6次。三是学习讨论结合实际,注重学习的自主性和针对性,学习研讨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推动工作的具体办法,真正地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2024年9月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班子成员均结合分管工作进行研讨。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针对“督促指导诉源治理方法措施不够有力,诉前调解成功率低”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黎平县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1231”模式的实施方案》,指导县法院组建诉前调解中心,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调解+诉前调书”的诉前调解模式。目前县法院返聘5名退休干警与县司法局2名工作员共组成6个调解工作组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24年以来,县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率同比上升,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二是依托乡镇(街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利用访调、诉调、警调等对接机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4年来,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同比上升。三是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经典案例研讨等方式,不断丰富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矛盾纠纷调处能力。2024年来,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30余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400余人,培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150余名。开展法律“八进”活动844余场次,进家庭11872余户,受教育人数达11.6万余人次。常态化开展“周末送法下乡”,政法机关派出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部以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各类“周末送法下乡”15场次,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仍需加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落实社会治安分析研判会,并依托贵州省综治和网格化信息平台每日对部门推送,乡镇上报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进行研判,将重点矛盾纠纷纳入每月社会治安分析研判会进行复盘分析。二是发挥公安机关在防范和处置打架斗殴、查处涉黄涉赌涉毒、打击整治盗窃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在全县形成打击整治高压态势,实现降发案、升破案、控增量、防命案的目标任务。2024年10月份以来,全县受理行政案件同比下降,结案率同比提升。受理刑事案件同比下降,破案率同比上升。三是对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乡镇、村(社区)进行重点整治,帮助指导治安问题相对突出地区做好整治整改工作。对发生命案、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肇兴镇纪堂村同步开展了重点整治工作,共对9人开展问责。经过整治,肇兴镇实现了治安状况明显改变的整治目标,并顺利完成了摘牌工作。四是加强治安巡逻防控,提升街面见警率,及时有效处置街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治安问题。整合网格服务团队力量、治安防控力量对重点时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隐患开展巡查走访和管控。五是强化社会面管控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作调度,组织开展重点场所部位治安防控、重点物品专项整治、社会治安严打整治、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等工作。六是利用好“省综治和网格化信息平台”,将治安隐患及时分流交办,督促化解。矛盾纠纷发生率大幅度下降,化解率逐渐上升。依据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会,定期向公安机关交办。2024年10月22日,针对我县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打击盗窃犯罪工作方面的滞后情况,向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下发《关于全县第三季度社会治安重点工作滞后的工作提示》,要求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对工作滞后原因进行认真剖析、查找滞后原因,分别提出提质增效、提档升位的具体工作措施。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针对“落实‘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纵深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通过筑牢“一中心”指挥部、强化“一张网”布局、做实“十联户”联防单元,构建做实“综治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村民”的联动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目前,全县综合网格为1222个,配备网格员2966名,建立“十联户”9267个,推选联户长9267人,建立党支部269个、党小组1129个,实现党组织全覆盖、人员配备率达到100%。二是强化工作统筹调度,县综治中心适时下发工作提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落实专人负责综治信息系统和贵政通APP统筹调度,避免出现数据失误、信息孤岛等问题。三是推进乡级综治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落实信息化平台运用,按照综治中心规范化要求和机构改革工作,目前26个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从原有编制43人提升至164人,增加了121人,上升了281.4%。并依托“贵州省综治和网格化信息平台”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开展巡查走访。四是加大“民转刑”隐患纠纷的排查、化解、处置,确保“民转刑”隐患纠纷工作排查得出、发现在早、化解及时。加大“民转刑”隐患纠纷的化解、处置工作力度,实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有效处置,努力消除存量,有效遏制增量,防止纠纷激化和“民转刑”,防止纠纷引发命案。五是加大命案防控工作,统筹做好重点纠纷、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和安全管控,切实降低命案隐患风险。根据精神障碍患者易肇事肇祸的情况,制发《工作提示》,就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摸排、随访、监护、巡查、信息交换、会商等工作落实。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纠治“四风”韧劲不足,资金管理不规范,服务群众仍需发力”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开展常态化约谈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常态化约谈相关要求,规范做好常态化约谈工作。二是明确由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常态化约谈,科室、中心负责人对各科室工作人员常态化约谈,三是对谈话内容认真梳理,强化对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分析研判,对重点苗头性问题和倾向问题及时提醒,并规范记录。2024年10月23日至30日,全委严格按照常态化约谈相关要求,开展了约谈,主要领导分别对政法各单位及联系的乡镇主要领导、委班子成员开展了常态化约谈11人次;委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对一般干部开展提醒谈话24人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落实党风廉政教育有偏差。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分析政法系统干部违纪原因,定期在班子会上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于2024年6月5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拟在2024年度对县检察院党组、县公安局党委开展政治督察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工作落差等问题。二是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身边人违纪违法案例,强化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2024年度共利用支部集中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报告等警示教育学习4次;在2024年8月28日召开县委政法委书记会上通报了违规饮酒案件的警示教育;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黎平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暨党风廉政专题警示教育会,会上组织学习《黎平县政法干警“八小时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通报了《黎平县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贵州省关于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黔东南州重点领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忏悔书》(节选政法领域部分)。2024年县委政法委无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纪律作风巡查不严不实,刀刃向内勇气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贵州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由县委政法委对县级政法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开展督查巡查。充分运用督查巡查的方式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督查,并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县委政法委结合“抓班子、带队伍、强落实”等工作的开展,深入推进县委政法委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内县委政法委无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好相关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可行性的审核和把关,针对方案存在的错误表述及时修正,2024年度完成政法系统各政法机构纪律作风巡查4轮次、覆盖31家政法机构(含派出机构)。发现的3个苗头性问题,并督促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相关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资料起草、归档和审核把关。压实各科、室、中心、办、学会责任,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起草年度工作总结。二是强化“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审核,并对分管办公室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共2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对2021年度政法工作总结里面内容已作调整,下一步,严格按照州委政法工作要点和县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年度工作的总结和细化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到位。

整改成效:2024年4月12日干部职工例会上,常务副书记对“三审三校”制度进行了安排并学习;2024年12月10日干部职工例会上再次强调了“三审三校”,通过强化流程管理,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各环节的审核、校对工作,确保每个环节审核到位。同时,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2024年4月份以来没有未经过审核、校对的文件、信息等情况发生。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针对“出差审批日期与实际出差日期不符”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查阅该笔出差相关原始凭据,实际出差时间是2022年9月28日—30日,在填写差旅报账单起止日期时第二天及第三天填写10月16日—17日。二是查阅原始凭据出差时间是2023年2月14日,派车单时间填写错误,为在以后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账务审核,对账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共2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结合干部学习会就差旅、派车单填写等作要求培训,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审核票据工作,建立初审与复审人员,严格审核票据出差时间与实际出差时间不符的现象,2024年以来,我委没有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职工借款超过三个月未归还”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分管财务的主要领导对借款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排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责令借款人催还借款,所借款项于2024年7月31日前,已全部归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聚焦新时代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针对“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支部委员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2024年11月13日,通过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务人员、支部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2024年12月20日,支委会上组织学习《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二是组织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于2024年10月30日对相关党务人员换届选举不规范情况进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加强支部换届选举规定等知识学习,切实熟悉并掌握各项政策规定,推动选举工作规范化,确保党支部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针对“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未结合分管工作查摆问题”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精准掌握开展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2024年6月16日至6月18日,党纪学习教育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中学习研讨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2024年12月28日至30日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会前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思想沟通、坦诚交流,指出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建议。主要领导对班子和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2025年2月,县委政法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1次集中学习研讨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理论规定,举一反三,对照要求,将2024年工作开展存在的突出问题、短板、批评通报等纳入检视剖析,在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及班子成员共收集到17条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互评共22条意见建议。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针对“班子分工不及时,领导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研判分工调整。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委领导班子根据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和工作实绩,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调整班子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参谋助手作用。委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全委情况和发展动态,及时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提醒研判班子分工,并及时行文和抄报上级部门,避免分工不及时,领导责任缺失。三是2024年7月16日,新任领导已到位,并作出了分工安排。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够严格”问题。

(1)激发干部活力不够,个别岗位长期空缺。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努力改善人才结构。主动协调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积极争取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指标,科学设置招录专业,提升系统专业人才比例。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为干部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干部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水平,激发他们对工作的热情和动力。三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机制,根据干部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激励干部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通过提供晋升晋级、资源支持等激励措施,引导干部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创造和谐、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归属感,提高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经过民主推荐、班子综合分析研判,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全委干部职工会,对黎平县委政法委维稳和执法监督室主任、黎平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2个职务人选进行考察,现已完成任前公示并行文任免职,同时上报县委组织备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由主要领导对分管人事及政工部门负责同志开展约谈提醒;二是规范动议阶段。建立干部思想动态档案,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动态掌握干部基本情况,做到了对干部的全面分析。三是规范民主推荐阶段。2020年9月份以来提拔的干部全部严格按照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流程做好谈话记录、推荐票的工作,对推荐材料认真保管完善。四是规范任职前公示公告。在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情况、考察方案进行公开,拟提任人选经书记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使干部职工能充分发表意见,保证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五是认真做好干部选拔。在2025年2月在黎平县委政法委维稳和执法监督室主任、黎平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2个职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认真研究干部任免管理规定,把握好每个环节的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内容,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做细做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缺乏韧性”方面

针对“整改后劲不足,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细化整改方案。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县委政法委反馈的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达到了县委的要求。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三会一课”制度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学习方案,合理安排学习内容,严明学习纪律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211320

电子邮箱:Lipingxzzb@163.com



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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