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需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
《黎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报审批稿)、《黎平经济开发区概念(含产业)规划》中期稿。
(二)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分为中潮片区和城北片区,总面积为3.627平方公里。黎平经开区中潮片区面积1.351平方公里,位于中潮镇。黎平经开区城北片区面积2.276平方公里,位于黎平县城北部,由东部地块(1.276平方公里)和西部地块(1平方公里)组成。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规划时段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2025—2029年,远期:2030—2035年。
(三)产业规划
根据规划产业板块划分,中潮片区以发展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导,重点发展茶叶、山茶油、中药材、蔬菜等特色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城北片区拟构建城北绿色轻工产业集聚区,已布局了生态产业园、临空经济及智能家居产业园、生态特色轻工产业园。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禹奇
联系电话:0855-6097936
电子邮箱:986945113@qq.com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南泉文化广场1号楼3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隆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静
联系方式:18984621923
电子邮箱:1446209448@qq.com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洪博大厦B栋30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入园企业概况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现状监测,分析该区域环境质量发展趋势;对上一轮规划环评的落实情况、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对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估;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建设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制约因素等提出解决方案等。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