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机构及劳务派遣机构;批准实施特殊工时的用人单位。
二、检查事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县域内在建项目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六项制度”情况;
(八)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遵守有关专门规定的情况;
(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特殊工时实施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事项。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四、检查比例
根据双随机要求确定检查比例。
五、检查方式
1.依据举报投诉等线索实施专项检查;
2.双随机检查。
六、检查要求
(一)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至少应有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并当场出示执法证件。
(二)行政执法检查时间为2025年全年,检查频次按相关规定开展。对投诉举报较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记录等情况的,可以增加行政检查次数。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接受省、州人社部门和县政府对行政检查活动的指导,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
七、检查目标
打造一支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执法队伍,以高水平指导劳动用工单位完善用工制度,以高质量服务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构建我县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环境。
附件: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