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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文章来源:黎平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7-07 15:55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黎平县统计局

黎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7日)

根据黎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52个,从业人员388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3.3%19.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6个,从业人员351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4.3%25.2%(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6

351

研究和试验发展

2

6

专业技术服务业

31

24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3

10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86.97元,比2018年末下降14.3%;负债合计12022.16元,比2018年末下降4.2%

202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05.77元,比2018增长27.5%(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3286.97

12022.16

3205.77

研究和试验发展

4.01

0.00

52.19

专业技术服务业

12598.54

11787.08

2520.5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84.42

235.08

632.98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4个,比2018年末增长7.7%;从业人员547人,比2018年末增长6.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0个。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9643.45元,比2018年末增长315 %;负债合计105609.57元,比2018年末增长374.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43.36元,比2018增长715.9%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7个,从业人员54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3.3%下降24.1%(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7

546

居民服务业

56

40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8

131

其他服务业

3

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76.6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6%;负债合计4401.46元,比2018年末增长3.0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45.82元,比2018增长5.4 %(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6476.65

4401.46

4845.82

居民服务业

5358.96

4137.29

2919.9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060.79

252.17

1835.15

其他服务业

56.90

12.00

90.71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90个,从业人员789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8.4 %29.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9个,比2018年末增长50.5%;从业人员7580人,比2018年末增长33.9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70.15元,比2018年末下降59.1%;负债合计1850.23元,比2018年末下降77.3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41.73元,比2018年末下降25.7 %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1257.40元,比2018年末下降43.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4199.80元,比2018年末增长66.9%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399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2.9%13.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7个,比2018年末增长38.2%;从业人员3036人,比2018年末增长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714.15元,比2018年末增长70 %;负债合计37309.14元,比2018年末增长159.4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994.12元,比2018年末增长35.8 %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5689.80元,比2018年末下降7.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5377.40元,比2018年末增长42.5 %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64个,比2018年末下降12.3 %;从业人员422人,比2018年末下降43.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5个,比2018年末下降16.7%;从业人员285人,比2018年末下降53.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47.96元,比2018年末下降92%;负债合计3152.35元,比2018年末增长95.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17.53元,比2018下降50.2 %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801.10元,比2018年末下降1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44.30元,比2018增长21.8 %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46个,比2018年末增长25.7%;从业人员7233人,比2018年末下降3.8%。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85337.90元,比2018年末增长212.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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