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历史悠久,几与中华文明同步。五帝时属西戎,有“三苗来迁”的传说。禹贡为荆梁之裔,殷商时期为鬼方,周朝属楚国。
秦朝时隶属黔中郡,汉代属武陵郡,晋属罈城县,梁属龙标县,陈属沅陵郡,隋属辰州。唐为龙标县、叙州,“五代十国”时期,属诚州,随诚州附楚。
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朝廷在黎平县的永从乡设立了福禄永从长官司。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年),朝廷在现在的罗里乡设置了州八万军民总管府。元至治二年(1322年)总管府废,在德凤镇的黎平寨设上黎平长官司,黎平从此得名,属湖广行省思州宣抚司。
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四月,统治者开始着手经营苗疆,废上黎平、乐敦洞二土司,建五开卫于五脑寨(今德凤镇),实行军政统管,辖5所2屯14长官司。
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思州宣抚司与思南宣抚司一同被革除,建黎平、思南、思州、乌罗、石阡、铜仁、新化、镇远等八府。年底贵州建省,黎平隶属贵州承宣布政使司。黎平境内实行军民分治,五开卫辖所、屯,隶湖广;黎平府辖长官司,隶贵州。
清雍正五年(1727年),全国普遍“撤卫设县”,五开卫改设开泰县,铜鼓卫改设锦屏县,均属黎平府管辖。
民国2年(1913年),原府、州、厅一律改为县,黎平府废,设黎平县和洪州分县(驻水口),属镇远道管辖。
1950年3月1日,黎平县人民政府成立,属独山行署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