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敖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敖市镇2021年粮食生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10:20  来源:敖市镇人民政府  字体:[ ] 

黎平县敖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敖市镇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敖市镇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敖市镇人民政府        

2021420日        

黎平县敖市镇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粮食安全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黎平县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战略目标,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的基本方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良种、良机、良法、良田深度融合。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水平,增强粮食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降低

二、重点工作

(一)压紧压实目标任务2021年,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在 1.53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 0.51 万吨以上。其中:水稻面积稳定在 0.99 万亩以上,稻谷产量稳定在0.43万吨以上。

各村要制定年度粮食生产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主要时段、重要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将粮食生产计划落实到具体粮食种类,面积落实到田到户,要抢抓农时加快春耕春播进度,推动实现春播满栽满种。推广良田高效耕作制度,提高粮食复种指数。要抓紧摸清撂荒土地底数,分类施策,狠抓落实,坚持遏制耕地撂荒,增加粮食播种面积,要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形势,推动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全县粮食生产任务。(责任单位: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村、镇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进一步摸清“非粮化”底数,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非粮化”增量问题,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控。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的监管,防止“非粮化”倾向。按照优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坝区的原则,加快推 进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 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亩,为稳定提升粮食产能提供保障。(责任单位: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要结合实际筛选确定粮食主导品种,推介发布配套主推技术,推广以优良品种为核心的关键技术组装配套和集成攻关。推广绿色高效、农艺农机结合、全程机械化生产等粮食生产新技术新模式,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推广稻渔、稻菜等绿色高效种养模式,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积极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联耕联种等服务模式,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加大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及良种推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 95%以上,扩大优质稻种植,优质稻总面积占水稻面积的 65%以上,大力推广“稻+”绿色生产模式。大力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推进行动,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55%以上。(责任单位: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镇农业服务中心)。

()做好防灾减灾应对。要针对今年的气候条件,及早制定农业自然灾害、重大疫病和病虫害防治方案,完善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因地制宜落实应对措施。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和措施,按照不发生大面积连片成灾的要求,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马铃薯晚疫病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确保主要粮食作物病虫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洪涝、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监测,多途径、多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指导开展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高防范自然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镇农业服务中心)。

()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要结合实际,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各级财政优先保障领域。重点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落实充分发挥好各项种粮扶持政策的激励效应,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责任单位: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镇经济发展办、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要结合实际,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各级财政优先保障领域。重点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落实充分发挥好各项种粮扶持政策的激励效应,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责任单位: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镇经济发展办、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实保障粮食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镇人民政府研究,成立敖市镇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荣锰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管运荣 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成  员:杨秀勇 镇党政办主任

韩玉华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胜刚  镇财政所所长

吴香丽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扶贫工作站负责人

黄先进  敖市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罗长根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陆穗铭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蒋宏林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支书、主任、驻村工作队

各相关部门、各村“两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部署要求,要组织召开粮食生产专题会议,层层分解任务,切实落实确定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投入必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细化安排今年粮食生产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调度。要严格执行粮食生产半月调度机制,及时调度分析,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生产形势。调度情况农业业服务中心统一汇总后报农业农村人民政府,重大情况笫一时间报告。

()严格督查考核将粮食生产纳入镇人民政府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任务落实不明、工作推进不力的,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予以追责。

附件:2021年黎平县敖市镇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