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黎平县敖市镇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2-02 18:30   来源:敖市镇人民政府      字体:[]

2023年黎平县敖市镇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和人员构成

二、部门公开预算表

见附件3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目录应尽量细化到末级标题,标注页码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政权建设。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常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工作,做好人大、统战、工、青、妇、武装等工作,指导农村村民自治。

(二)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制定本地产业发展规划,编报项目计划、营造发展环境。大力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乡村旅游发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个体私营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农民增收,为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环境。

(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和秩序维护;处理来信来访,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法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做好普法、帮教工作;移风易俗,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收集上报辖区的社情民意。

(四)公共服务。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为农民提供技术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培训、市场信息服务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组织防汛、防火、救灾等工作。

(五)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实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等工作,协助独生子女和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开展计生手术服务和人口计生统计,流动人口管理。

(六)民政社保工作。协助做好双拥优抚,核查灾情,救灾物资发放,实施社会救助,扶助农村残疾人、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农村低保,收养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

(七)村镇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广电、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八)经济社会工作。要千方百计谋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积极组织招商引资、物资交流等工作,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化解乡村债务。

(九)文化体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站、活动室建设,积极组织农民开展文体活动,努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

(十)其他工作。做好征兵及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工作、搞好政策性补贴发放、村级财务监管、耕地保护,植树造林,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一)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财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敖市镇政府预算单位由党委、政府、人大、群众团体及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构成,其中事业机构为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计生协会、林业站、财政所、残疾人联合会、敬老院、扶贫工作站。

四、部门人员构成

敖市镇政府纳入预算管理单位总编制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行政工勤编制3,事业编制32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55(其中:行政编制23,事业编制32,),退休人员21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23年预算收入总计106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75万元,占预算总收入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

2、2023年预算支出总计106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9.7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3年预算收入总计1069.75万元,同比增长3.86%,增加39.75万元。

2、2023年预算支出总计1069.75万元,同比增长3.86%,增加39.75万元。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总计106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7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总计106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7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万元,占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84%。一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零预算;二是:预算公务接待费1万元,占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09%,同比减少;三是:2020年共有公务用车2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占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75%,同比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按照文件预算标准较之往年有所提高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度没有项目支出因此无项目资金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3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82.86万元,其中:公务运行经费45.1万元;村级运作经费19万元;工会费8.63万元;福利费2.1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8万元,接待费1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年初资产总计44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2.07万元,固定资产82.16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土地类;通用设备类;专用设备类;家具、用具、装具等。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3,本单位资金总额82.86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1、保障镇政府正常运转。2、强化财政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快构建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3、保障部门预算完成率100%。4、部门“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以内。5、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在预算安排内。6、所有使用的预算资金都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不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3: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敖市镇政府预算编制绩效目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