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黎平营商环境大提升。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的指导意见》、州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的指导意见》、县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
(二)重要意义。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是行政执法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辅导建议、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作为或不作为,从而达到执法目的。其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具有非强制性、示范引导性、方法灵活多样性、选择可接受性等特征。通过行政指导积极行政可以有效填补立法空白、有效增进行政民主、有效节约行政成本、有效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是行政执法机关转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和突破口;是行政执法人员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 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效途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合法性原则。全镇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柔性执法及包容审慎监管,不得触碰安全底线,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抵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或者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
坚持合理性原则。全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应当优先采用柔性执法等非强制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应当根据行政执法目的和行政相对人的具体情况,选择合理适当的执法方式。
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全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机关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应当公平对待行政相对人,相同情况应当采取相同或者类似的柔性执法方式。要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充分尊重其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其他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手段强迫其接受柔性执法,不得因行政相对人拒绝而对其采取限制或加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
坚持公开原则。全镇行政执法人员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应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特别是要重视事中、事后公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当公开,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坚持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全镇行政执法人员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应当符合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求。行政相对人听从行政执法机关的指导而实施的行为应当给予信赖保护。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晰有关概念。本意见所称行政执法人员, 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各行政机关,包括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实施上述行政行为的人员。本意见所称柔性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指导意见的规定,采用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非强制性方式,监督和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本意见所称包容审慎监管,是指对符合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公布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以下统称“两轻一免”事项清单)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采用柔性执法方式进行监管、执法的一种创新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行政执法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转变执法理念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镇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镇行政执法人员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要得到有效规范,要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要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自由裁量权基准,认真贯彻落实、规范适用。要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执法,避免执法扰民。要努力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清单。全镇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予处罚的情形,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制定形成本执法机关、 本行业领域内的“两轻一免”事项清单。已经建立“两轻一免”事项清单的,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及时修订完善;尚未建立的,要尽快制定公布“两轻一免”事项清单。“两轻一免”事项清单要符合《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五)进一步筑牢底线思维。全镇行政执法人员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不得触碰安全底线,凡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应当严格依法查处。以及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 突发事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得适用柔性执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刻认识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意义,建立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法制审核机制和动态调整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规范、引导、保护的职能作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能力建设。全镇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扎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加快建成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审核人才队伍。切实为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推我县营商环境大提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三)加强宣传报道。全镇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对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氛围。
本指导意见由洪州镇司法所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重大问题,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向镇司法所进行反馈。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 2 年。
附件:1.黎平县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模板)
2.黎平县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模板)
3.黎平县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模板)
洪州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附件 1
黎平县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模板)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1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行 政 处 罚法 》第三十二条。...... |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 |
附件 2
黎平县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模板)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1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行 政 处 罚法 》第三十二条。...... |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 |
附件 3
黎平县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模板)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1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行 政 处 罚法 》第三十三条。...... |
|||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