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低保工作机制,构建精准的低保对象、公平的救助待遇、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对全镇范围内村级评议结果、镇级抽查情况存在异议的低保户进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强化责任,坚持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我镇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促进我镇低保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转变。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全镇城乡低保核查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额镇城乡低保核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朝志 镇党委书记
陆含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学瀚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秀治 镇党委副书记
欧安涛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黄文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石庆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潘启孝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 员:石 帆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郑启智 镇财政所所长
杨 威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胜达 镇农合中心负责人
姚明春 镇残联负责人
吴继贤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纪委副书记、人武干事
吴相辉 镇纪委专职监察员
吴定佳 镇扶贫工作站负责人
石庆平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潘 虹 镇计生办负责人
刘良奇 镇安监站负责人
各村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石庆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继贤、吴相辉、吴仕维具体负责我镇2022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审核日常工作,确保本年度城乡低保核查审核工作胜利完成。
三、审核内容
(一)优化低保核查审核确认程序。扎实开展低保核查审核工作,真正做到“审核对象、审核内容、审核力量、审核责任”四到位,确保审核结果与被调查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符。要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和资金监管,健全社会救助“零报告”机制,及时发现报告低保对象家庭人员构成变动、收入和财产变化等情况,全面杜绝“漏保”“错保”、违规使用低保资金,特别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有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等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二)低保核查审核对象的认定情况。审核认定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三方面信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户主、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含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2.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3.家庭财产。主要包括房屋、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等。
重点审核对象认定是否精准,是否漏保错保。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病重残户是否及时纳入,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线或“四有”对象是否及时退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低保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低保核查审核工作有利于及时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审核工作取得实效,低保核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人力精心组织审核,认真研判,确保低保核查审核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镇、村级低保核查审核工作经办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搞“人情保”、“关系保”等,采取不正当手段骗保、干扰正常低保管理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创新核查方法,务求取得实效。在核查审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要灵活核查审核方法,不搞“一刀切”,针对不同的村情采取不同的核查审核方法,确保低保核查工作有效推进。
中共龙额镇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龙额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