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里乡2022年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09:45  来源:罗里乡人民政府  字体:[ ] 

关于印发《罗里乡2022年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及驻乡各单位:

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罗里乡2022年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罗里乡人民政府

2022322

罗里乡2022年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小型经营场所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经营场所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改善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条件,确保全安全稳定,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火灾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小型经营场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组织领导

确保2022年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长:张雅洁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吴增跃乡人大主席

欧阳孝泉乡党委副书记

石宏昌乡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吴显柱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周孟辉乡人武部长、副乡长

员:吴国婷乡党政办负责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

乡平安建设办主任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乡林业站站长

吴水琼乡安监站站长

杨瑞兴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里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吴志韦罗里司法所所长

杨胜能罗里派出所所长

张以勇罗里中心校校长

刘明生罗里卫生院院长

杨金城罗里专职消防队队长

各村两委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行政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吴显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水琼、吴贵珠两位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乡直相关单位针对烟囱楼和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村基层网格力量运用“黔小消App”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使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车充电,违规搭建夹层住人等问题。

四、工作时间

(一)排查阶段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乡直相关单位要广泛发动村组干部、网格员,通过“黔小消App”对辖区所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摸排,确保摸排信息录入准确,发现的火灾隐患做到应录尽录,及时更新“黔小消App”系统基本信息。同时,要对排查人员开展1次以上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排查人员识别风险隐患能力。

(二)整治阶段(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9日)。乡直相关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双清单”管理,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成。

(三)总结阶段(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乡直相关单位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排查整治成效提炼总结经验,形成有效做法并长期坚持,分析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五、排查整治重点

(一)违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搭建夹层用于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在生产经营性场所搭建夹层住人的依法责令劝离。

)经营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相互连通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责令做好防火分隔和安全逃生措施。

)厨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间与场所其他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责令做好厨房与其他部分的分隔。

)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经营者和员工不会报火警、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不掌握疏散逃生常识,责令限期配备灭火器材并现场开展教育培训。

)存在用火、用电不安全行为,电动自行车在场所内充电,超量或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柴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依法责令整改并抄告公安部门。

)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给电动车充电和私接乱搭电线等,责令及时整改完成。

六、整治内容和标准

)装修整治要求

1.场所内部吊顶、墙面、地面、隔断应当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严禁在墙面和房顶上大量悬挂粘贴可燃易燃装饰物。

2.场所夹层的承重构件、楼板和楼梯必须为不燃材料。

3.在建筑1层搭建的夹层,必须在夹层外墙上设置可供人员应急疏散的窗口;在建筑2层以上搭建的夹层应至少设置2个与场所内其他部位或室外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出口。

(二)“三合一”整治要求

1.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之间应当使用砖墙、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

2.场所内确需安排值守人员住宿的,值守人员不超过1人,住宿地点应当靠近场所的疏散出口。

3.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人员住宿房间。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要求

1.每个场所应配备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面积超过75㎡的按照75㎡/每具的标准配置4kg以上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

2.餐饮场所应在炉灶附近配备1块灭火毯。

3.按规定应设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场所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保持设施完好有效,鼓励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系统和消防卷盘。

(四)用火安全整治要求

1.设有厨房或使用明火房间的,厨房和使用明火房间的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

2.餐饮等需要烹饪加工的场所,不得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生物柴油、酒精等燃料。

(五)用电安全要求

1.严禁在配电盘下堆放可燃物品。

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插线板、电热器等电器产品。

4.严禁电动车在场所内充电。

(六)人员消防安全能力要求

1.场所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培训。

2.新聘用上岗人员应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经营者和员工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3.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和员工应当掌握油锅着火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漏的正确处置方法。各乡直相关单位对场所夹层、“三合一”等隐患问题的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完成。

七、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要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组织村两委、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专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按网格对责任区沿街门面、小型经营场所开展防火巡查,认真填报“黔小消App”,针对夹层住人与前店后宅的场所由派出所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拒不配合的由党委政府报请消安办组织强制执行。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乡直相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敲门行动”,分级分批组织沿街门面经营者以及网格员开展集中约谈警示培训会,集中观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坚决防止消防违规违法行为。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增强群众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抖音等媒体高频次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和村民自建房火灾逃生提示短片。罗里中心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将消防安全教学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和素质教学评估内容。乡安监站、专职消防队要加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基层网格员、安保人员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等人群消防技能实操实训,培养不同层面消防安全“明白人”。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八进”。印制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提示,在全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覆盖宣传。各村要在村、自然寨增设火灾报警、逃生自救等消防全常识固定宣传标语。要加强农村鸣锣喊寨村寨“大喇叭”消防宣传提示。发动村组干、驻村工作队、志愿消防队等基层力量同步入户开展“面对面”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党政办党建工作站、人社、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将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内容。

(三)坚决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检查过程中做到同步督促整改、同步宣传培训。乡派出所安监站专职消防村镇办等部门要采取限制公共服务等措施倒逼隐患整改,通过强有力措施整改消除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隐患。对一般隐患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做好检查情况登记,建立问题台账;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挂牌督促整改,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由乡纪委提请党委政府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直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按时报送工作情况。乡直相关单位请于420日前上报小型经营场所隐患台账到乡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