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兴镇党委及肇兴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12-07 15:48   来源:肇兴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一、基本信息

1. 部门名称:黎平县肇兴镇人民政府

2. 主要负责人: 吴平真   肇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 办公电话:0855-6130001

5.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镇井寨服务区

6.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镇井寨服务区

7. 邮政编码:557314

二、工作职责

(一)、肇兴镇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拟订和实施本镇发展规划。

2.研究决定辖区乡村建设和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精神文明建设、妇联、工会、人武、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4.加强乡镇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5.加强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

6.组织制定村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村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加村政治生活。

7.加强自身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人事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奖惩,负责干部的教育监督。

8.领导各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9.领导本乡镇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肇兴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拟订本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并组织实施,促进本辖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2.配合省、州、县生态环境机构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3.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交通安全、人民防空、殡葬管理等工作。

4.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6.制定各村建设、服务发展规划,发展村服务设施,合理配置服务资源。

7.组织村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服 务事业。

8.指导居委会工作,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9.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加村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10.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 动。

11.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交通、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民族宗教工作,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事业。

1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3.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应急管理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做好人武、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15.负责本单位、本行政辖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 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