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和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军官和民兵军事训练。
2.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3.承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日常工作,负责兵员征集工作。
4.拟制本县战时动员计划、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5.负责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等任务。
6.负责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抓好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正规化建设及民兵应急骨干分队建设。
8.承办凯里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黎平县人民武装部是一个正(县)团级独立军队单位,下设军事科、政治工作科和保障科三个科室。
黎平县人民武装部编制现役军官编制4人、军队文职人员编制6人,地方机关工勤编制职工10人。目前,在编16人,其中现役军官5人,军队文职人员2人,在编职工9人。退休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21年预算收入总计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100%.
2、2021年预算支出总计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总计150万元,同比增长15%,增加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万元,同比增长15%,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级专项。
2、2021年预算支出总计150万元,同比增加15%,增加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0万元,同比增长15%,增加2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级专项。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收入总计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100%。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总计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占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一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零预算;二是:无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是: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对部门公务用车购置由财政进行总额控制,无预算安排。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0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8.33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工会法2万元,福利费0.33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01月0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一般行政公务用车0辆。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1年黎平县人民武装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征兵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黎平县人武部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武装部).docx
黎平县人武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