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部门名称: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主要负责人:周明锋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办公电话:0855—6221675
5.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右平街18号
6.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右平街18号
7.邮政编码:55730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援助制度和政策,提供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扶持与指导高校毕业生、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服务制度,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的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的具体政策。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考核、培训等工作;综合管理人事计划,贯彻落实和执行中央、省、州及县的调配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的调配管理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指导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县域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引进县域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政策。
(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退休政策规定;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八)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
(九)配合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十)负责人事、社保、就业创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方面的政策宣传、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责调整。
1.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
2.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局。
3.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保局。
4.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局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