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15:42  来源: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各内设机构: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 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4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号)文件要求,为提升我县人社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现就推进我县人社系统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办事项范围

  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理事项,并综合考虑事项办理的标准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省厅已选取38项政务服务事项作为第一批纳入全省通办(见附件1)的事项,经我局梳理,人社部门的148个政务服务事项(见附件3)全部可通过贵州政府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

  二、通办模式
  当前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通办模式为行业通办,即通过人社部门的窗口进行通办,具体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一)全程网办。对于人社业务系统可支持异地办理的事项,窗口人员可引导服务对象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申请办理。对于不会使用手机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由窗口人员协助办理。
  (二)代收代办。对于人社业务系统不支持全程网办的事项,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1.收件和受理。接件窗口人员按照贵州政务服务网“全省通办”系统中全省统一的材料清单和审查要点,核验原件,判断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可当场补正的指导申请人当场补齐补正;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属于通办范围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传递。接件窗口人员在2小时内,将纸质材料传真至属地部门窗口,或将纸质材料转化为电子材料通过政务服务网“全省通办”系统传输至属地部门窗口。属地部门窗口确需纸质材料审查或存档的,接件窗口人员在收件后1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寄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远程协助。接件窗口人员在收件、受理过程中,对申请材料把握不准的,可通过“全省通办”系统视频协助、电话通等方式向属地部门窗口请求协助,属地部门窗口应及时接收回应。4.办理结果反馈。属地部门窗口办理完毕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接件窗口人员。政务服务结果需要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的,可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在接件窗口或属地部门窗口领取;政务服务结果不需要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的,可由属地部门窗口人员免费邮寄送达;政务服务结果支持自助终端设备远程打印的,申请人可自行打印。

  (三)电话转办。对部分不需要申请材料的事项,由接件窗口受理后电话告知属地部门窗口进行办理。属地部门窗口办理完毕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接件窗口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的重要抓手,是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有力措施,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各内设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按照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推进工作,确保通办事项落地实施。

  (二)实行台账管理。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各内设机构要建立工作台账(附件2),对申请事项、受理时间、转出时间、经办人员等关键信息进行记录,以便跟踪事项办理进度,防止出现丢件漏件等情况。

  附件: 1.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省通办、一次
         办成”第一批事项清单

        2.“全省通办”工作台账(代收代办、电话转办)

        3.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2.pdf

附件3:政务服务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