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吴家兴
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领导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社区矫正、财务审核收支等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国家政治安全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工作。
吴家兴同志,男,侗族,1973年6月出生,贵州黎平人, 199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93.09--1995.07 贵州师范大学政教系法律基础教育专业学习
1995.07--1995.09 待分配
1995.09--2003.02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水口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2003.02--2003.09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岩洞工作站助理审判员
2003.09--2006.02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高屯法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其间:贵州大学法律本科专业毕
业)
2006.02--2011.07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高屯法庭副庭长、水口法庭负责人
2011.07--2013.02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2013.02--2014.02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院办公室负责人
2014.02--2019.01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9.01-- 贵州省黎平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