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统计局单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3-02-03 15:26   来源:黎平县统计局      字体:[ ] 

     一、基本信息

    1、部门名称:黎平县统计局

    2、主要负责人:韦良杰  党组书记、局长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办公电话:0855—6221959

    5、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荷花塘14号

    6、邮政编码:557300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方法及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开展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盈利性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等统计调査,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3、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等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管理全县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查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5、统一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监督管理由国家、省、州、县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协助乡镇(街道)管理统计工作人员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统计队伍建设、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协助国家统计局黎平县调查队管理有关调查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协调全县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8.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体系和统计数据网络。

   9.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