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3-10-16 22:12   来源:黎平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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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查处卫生健康违法案件,参与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二)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中医服务和医疗服务行为等综合监督执法指导工作。

(三)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健康协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执法稽查任务。

(四)负责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分析和报告。

(五)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对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协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参与协调跨部门联合执法,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七)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10个处室,核定事业编制5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9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15名。

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40.28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85.67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54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2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54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72万元,占97.31%;项目支出14.56万元,占2.69%;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540.28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85.67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1%。与2021年相比,增加71.11万元,增长15.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执法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万元,占6.47%;卫生健康支出(类)449.62万元,占85.52%;住房保障支出(类)42.1万元,占8.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2万元,支出决算为52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年初预算为417.08万元,支出决算为4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8.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4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3万元、津贴补贴121.75万元、奖金65.92万元、绩效工资2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3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0.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万元、退休费15.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9万元。

(二)公用经费5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45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89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福利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3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4.25万元,降低48.96%,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开支,另一部分票据开具不及时加上财政紧张,当年未能及时报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43万元,比上年减少4.25万元,降低48.98%,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开支,另一部分票据开具不及时加上财政紧张,当年未能及时报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44万元,支出决算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3.56万元,降低50.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及维修费用,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99万元,支出决算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69万元,降低41.18%,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9万元,主要是:迎接上级疫情及卫生监督检查,下级卫生部门培训工作。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72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4.56万元,本年支出14.56万元。比上年增加1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上年无此项支出安排,故无上年度比较情况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万元,主要是用于:新建办公用房土地征拆补偿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3万元,比上年增加28.71万元,增长98.58%,主要原因是:疫情检查及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增加,单位申请弥补保运转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摩托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5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指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办公及执法监督经费等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城乡社区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