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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洪涝灾害灾情情况汇报(核报)
文章来源:黎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29 10:09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一、气象背景

【黎平县气象台】6月24日8时发布气象信息快报(单位:毫米):6月23日8时至24日8时我县多云间阴天转小雨,各站点降雨量(九潮顺寨6.7、德化5.9、九潮5.4、孟彦宰西5.3、九潮小学4.9、茅贡4.6、大稼村4.5、平寨4.4、城关四小4.4、黎平寨4.3、城关4.1、敖市4、高屯3.9、口江3.9、尚重3.9、罗里3.9、坝寨炮点3.9、岩洞3.8、坝寨3.8、孟彦3.8、德凤罗寨3.8、大稼3.7、高屯机场3.7、高屯沈团3.6、罗里中学3.4、龙形洛团3.4、高屯八舟3.1、高屯中黄3.1、中潮上黄2.9、岩洞中学2.7、中潮2.5、双江2.5、永从2.4、中潮小学2.3、肇兴2.2、顺化2.1、德顺1.9、肇兴归杩1.9、地坪1.5、龙额1.2、雷洞1.1、洪州阳朝1、洪州1、水口0.8)。

二、灾情概况

经统计,2023年6月27日8时30分,我县洪涝灾害共造成1125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3.73公顷,受损公路长度0.57千米,阻断公路长度0.1千米,直接经济损失约12.13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约1.69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0.2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0.24万元),无人员伤亡;因灾导致农房一般损坏10户19间,其中:地坪镇一般损坏房屋2户3间;洪州镇3户7间;肇兴镇一般损坏房屋1户1间;龙额镇一般损坏房屋3户7间;双江镇一般损坏房屋1户1间。截至目前,灾情已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是组织各乡镇(街道)积极统计上报灾情。

二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对接承保公司,做好农房因灾损坏理赔工作。    

三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组织县农业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涉灾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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