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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2年行政执法要素公示
文章来源: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17:12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2年行政执法要素公示
一、执法主体
序号主体名称所属领域主体层次主体类别编制人数所属主体
1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旅游县级行政机关32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黎平县文物局文物县级事业单位7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内设机构
序号内设机构名称所属主体三定职责创建时间机构类型
1行业管理股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安全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县有关旅游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拟订相关旅游服务及设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监督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旅游网站和商务平台;承担对导游、讲解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业务工作;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受理“12318”文化市场投诉和旅游市场投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未来不可预见新兴旅游业态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乡村旅游发展,指导全县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民宿资源开发、产品建设,推动形成旅游、乡村民宿标准化建设及提升工作。协调推动旅游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旅游的相关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和重要文稿的草案审核工作。承担行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业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性、跨区域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整合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
内设股室












3、受委托组织
序号受委托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委托组织性质委托主体委托方式创建人
1黎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2522631577129167E事业单位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行政法规规定委托黎平县文休广电旅游局












4、执法人员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人员性质执法证号所属主体
1石 基1983.10.05事业管理24071121011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谢根元1977.01.03事业管理24071121009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杨 静1991.03.01事业管理24071121008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4韦忠高1991.09.03事业管理24071121005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5张锡莺1990.03.06事业管理24071121006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6石含露1974.03.11公务员24071121001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7洪根斌1969.11.24事业管理24071121010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8赵光红1969.05.04事业管理24071121002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9吴应翠1979.01.06事业管理24071121007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0杨志明1986.01.28事业管理24071121004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1王长燕1972.07.24事业管理24071121003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2吴庆兰1985.12.19事业专业技术522631301002黎平县文物局

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2年行政执法要素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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