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 | 类别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
内容 | 计划开展时间 | 开展周期 | 实施方式 | 备注 |
1 |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 | 考核 | 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 2025年1月 | 一年一次 |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及本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方案,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将结果统计表交县教育局备案。 | |
2 | 教师师德师风督查 | 督查 | 督查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学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收受礼品礼金、从事有偿补课、品行不端等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 | 2025年3月、9月 | 一年两次 | 入校实地督查,通过访谈、查看记录等方式 | |
3 | 年度综合考核 | 考核 | 根据县考核办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对各学校开展年度综合考核 | 2026年1-2月 | 一年一次 | 双印证 | |
4 | 教学质量评比 | 评比 | 根据教师所上科目成绩或业绩进行评比 | 2025年8月 | 一年一次 | 中小学统考科目教师由学校按评奖条件推荐、公示、申报,县教科所复核,确定获奖入围教师;中小学专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教学质量等第奖由学校推荐、公示、申报,县教科所对其业绩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获奖入围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