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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黎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3-20 17:25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根据《黎平县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及黎财采〔2021〕117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黎平县2024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物资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黎平县2024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根据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对项目所需药剂药械进行采购。预算费用42.5万元。(上述预算金额仅做为采购代理机构了解项目概况使用,招标时以采购人确认的预算金额为准)

二、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代理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它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政府采购分网登记备案,并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网页截图。

5.本项目代理服务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招标经验,熟悉国家及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人数应为3人及以上。

6.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意识。

7.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

三、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的材料

除上述提及的资质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表(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固定场所证明等。

4.企业简介及近三年相关代理业绩。

5.企业软硬件设施设备情况。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320——327日。

请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将投标材料于2025327日前送达黎平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单位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府前街40号),电子版发送至57464565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嬴志华,15985552048

              刘荣平,15885801267

逾期送达或不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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