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4-18 11:38   来源:县委政法委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州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活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部署,推进平安黎平、法治黎平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和州委政法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论动态,指导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权威,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各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全县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政法干部队伍实际,适时提出对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调整的意见建议。参与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等工作。

10.承担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11.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内设5个股室,即办公室、维稳和执法监督室、综合治理室、国家安全指导室、政工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即黎平县综治服务中心、黔东南州黎平县法学会及黎平县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服务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总编制数3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2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人员编制15人;单位在职人数29人,其中:公务人员12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见附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见附件。

(三)预算收入总表

见附件。

(四)财政支出总表

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见附件。

(七)支出预算表

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见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见附件。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见附件。

(十一)采购预算表

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2025年预算收入总计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比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26.51万元,同比增加3.95%,增加原因:相比上年度,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高。

2.2025年预算支出总计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比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26.51万元,同比增加3.95%,增加原因:相比上年度,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高。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670万元,其中:科目编码2013101,科目名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县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77%;2013105,科目名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县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23%,比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26.51万元,同比增加3.95%,增加原因:相比上年度,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高。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1.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比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26.51万元,同比增加3.95%,增加原因:相比上年度,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高。

2.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主要用于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17万元;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万元,比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26.51万元,同比增加3.95%,增加原因:相比上年度,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高。

3.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26.51万元,同比增加3.95%,增加原因:相比上年度,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高。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比上一年财政拨款安排比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26.51万元,同比增加3.95%,增加原因:相比上年度,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高。

2.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1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77%。比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26.51万元,同比增加3.95%,增加原因:相比上年度,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70万元,其中:2013101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23%,比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26.51万元,同比增加3.95%,增加原因:相比上年度,工资调标及社保基数调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462.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3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比上一年增加36.47万元,同比增加7.88%,增加原因:预算是按照工资调标后的标准计算工资及社保基数;公用经费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一年增加4万元。增加原因增加公车一辆公车运行经费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8.6万元,占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7%。一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零预算;二是预算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占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同比持平0万元;三是2025年共有公务用车3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占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9%,同比增加4万元,增加原因:增加公车一辆,提高运行成本。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8.6万元,同比上一年度增加4万元,其中:办公费20.75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无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公务车辆3辆,为一般机要、应急车辆,较上年增加一辆,增加原因单位业务面广复杂,乡镇调研多。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5年,本单位预算资金总额670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1、保障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2、财政拨付职工工资等各类奖金。3、做好完成各部门宣传政法各项工作,提高见义勇为弘扬正义、反诈、反邪、综治等知晓率。4、排查全县风险点及稳控化解风险点。5、部门“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以内。6、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在预算安排内。7、所有使用的预算资金都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不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5年申报项目预算153万元,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申报项目预算资金153万元,并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专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附件

附件2 - 部门整体公开表(2025).xls

附件3--项目公开表(2025).xls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中共黎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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