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委党校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4-18 15:35   来源:县委党校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培训科级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村(社区)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负责对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2.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学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举办领导干部研讨班,研讨有关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

4.开展全县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县委、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发挥新型综合智库作用。

5.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学历教育;组织编写具有黎平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

6.参与县委、县政府各种宣讲活动,共同制定宣讲计划和编写宣讲提纲。

7.参与和协助做好县委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的有关服务工作。

8.承担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提供辅导师资,办好党校理论刊物,参与相应的调查研究。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多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10.开展同县内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11.结合职能职责,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部门和省州党校交办的其他事。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黎平县委员会党校属财政全额拨款且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总务处、培训中心、教务处、教研处、远教中心、图情中心、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处等8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2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编制人员19人;2024年末在职实有人数22人,其中参公人员5人,事业编制人员16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4人。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黎平县委党校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25年预算收入总计45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6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100%;上年结转0万元。

2、2025年预算支出总计45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6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5年预算收入总计451.67万元,同比降低7%,减少3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67万元,同比降低7%,减少34.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降低。

2、2025年预算支出总计451.67万元,同比降低7%,减少3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1.67万元,同比降低7%,减少34.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降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入总计45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1.6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0%;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总计451.67万元,基本支出426.6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我校“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5万元,占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11%。一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零预算;二是:预算公务接待费0.5万元,占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11%,同比下降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三是: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实行零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度项目支出25万元,分别为电教设备维护5万元;各类培训班保障费用10万元;党校科研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校电教设备正常运行及各类培训班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5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14.9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4.4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年初资产总计1023.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72.92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土地类;通用设备类;专用设备类;家具、用具、装具等。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25年本部门(单位)资金总额451.67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

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县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认真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本单位“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以内。

所有使用预算资金都符合相关预算账务管理制度,不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财务运行管理新机制。

5、完成县委与组织部交办的各项培训任务,抓好教学科研工作,加强师资培训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党校)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党校) 附件2 :2025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公开表.xls

(党校)附件3:2025年度项目公开表.xlsx

中共黎平县委党校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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