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黎府办发〔2024〕5 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成文时间: 2024-02-05 发布时间: 2024-02-11 22:07
文件有效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平县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1 22:07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黎平县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黎平县 2023 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问题清单的函》(黔东南环督改办函〔2024〕2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紧盯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我县的5个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二、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紧围绕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我县的5个生态环境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验收不通过不放过,确保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的5个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我县的5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特成立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泽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跃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石光照 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黄友善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杨昌英 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程良遗 县水务局局长 
朱守江 县生态移民局常务副局长 
杨再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凡皓 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徐 利 县天壹公司董事长 
杨建龙 德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绍阳 龙形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长井 高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欧邦政 敖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育蛟 茅贡镇人民政府镇长 
彭泽钢 九潮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杨昌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党组成员阳广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的统筹、组织、协调、调度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严肃对待并高度重视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的生态环境问题,抓紧抓细抓实问题整改的各方面工作。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总及调度,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具体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问题整改。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对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并科学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明确专人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同时,围绕2023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问题,全面“举一反三”,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建立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三)强化联动配合。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要求扎实推动整改,牵头单位要定期组织协办单位研判,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整改,形成强大的整改合力,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各协办单位要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报送至整改牵头单位,整改牵头单位收集汇总后及时报送到县整改办。 
(四)强化督查调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问题整改督查调度,定期或不定期调度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定期上报县人民政府,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扎实、有效推进,高质量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附件: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 件 
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披露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西门河从黎平县城区穿城而过,被县城人民称为“母亲河”,由于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严重影响当地百姓的生活品质,导致近几年投诉不断,被2021年州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曝光。然而黎平县对问题不够重视,未能科学、全面制定西门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方案,仍然是按照“见子打子”的老办法。如2021年指出侗都印象广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后,该县仅对警示片曝光直排口进行了整改,而对整改点位河道对面及旁边的排污口视而不见,利南小区、大地家园、侗族风情园等部分河段水质严重下降,水体出现黑臭化。2023年共9次对西门河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西门河流域下游河段总磷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总磷最高超标7.4倍,氨氮最高超标6.8倍,西门河水质持续下降被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预警通报。 
整改目标:尽快完善黎平县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并正常使用,重点抓好污水直排、雨污混排点整治,完善雨污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西门河水环境质量。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西门河河长单位、县天壹公司、德凤街道办事、龙形街道办事处 
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县城建成区沿河污染源排查整治。 
2.制定倒排工期计划,加快黎平县城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和黎平县城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综合治理污染源头,并充分利用两个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加大各直排、混排口的整治力度。 
3.开展西门河环境综合整治,做好西门河沿线河岸垃圾收集治理,改善西门河水环境质量。 
二、黎平县茅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户管网建设滞后,村民生活污水未能纳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远低于出水标准,“清水进清水出”情况突出。 
整改目标:采取雨污分流制,改善茅贡镇污水收集系统现状,有效提升并稳定提高污水厂进水浓度。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黎平云上生态污水处理水务有限公司、茅贡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1.项目建设单位黎平云上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组织各参建方全面开展茅贡镇区污水现状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大雨污分流系统的整治力度。 
2.进一步加强污水厂的运营管理,确保污水厂运行正常,彻底整治污水厂“清水进清水出”问题。 
三、由于县级财政没有专项列支,村两委无法保障日常运行需要的电费、药费等基础开支,导致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闲置成为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个别项目因无人管护,电线、机房等设施已损坏停运。该问题涉及黎平县九潮镇高寅村。 
整改目标:九潮镇高寅村污水处理终端提升改造,确保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 
责任单位:九潮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对损坏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成无动力运行模式。 
四、文善种养殖场、兴源养殖场畜禽养殖粪污超量还田,大量粪污在养殖场附近果园、林地中形成坑塘,造成土壤污染。 
整改目标:督促文善种养殖场、兴源养殖场及时处理养殖场附近果园、林地中坑塘粪污,确保畜禽养殖粪污及废弃物全量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1日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高屯街道办事处 
整改措施: 
1.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对文善种养殖场、兴源养殖场业主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粪肥还田施量培训。 
2.督促文善种养殖场、兴源养殖场业主对附近果园、林地中坑塘粪污进行清理整治。 
五、敖市镇新寨屯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超期未完成。 
整改目标:敖市镇新寨屯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投运。 
整改时限:2024年3月31日 
牵头单位:县生态移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敖市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增加人员、机械,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2.做好项目资金保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确保项目资金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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