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分局除对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外,还将环境监管、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保督察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注群众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环保投诉电话12369和群众信箱,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群众意见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及时予以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三)及时有序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24条,其中重点公开的有:部门动态23条,环境质量360条,环保督察24条,行政处罚17条。
(四)运用主题活动主动公开。全年组织参与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积极营造公众了解、关心、支持、参与环保工作氛围。在“6.5”宣传活动中,全县20余家单位参加宣传活动,展出宣传展板4块,环境法治宣传材料6000余份,工作人员现场提供各类环境法制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疑问,积极引导群众学习环保、参加环保、支持环保热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 | 8(减) | 9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不够,时效性和针对性需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分局将围绕以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三是积极探索形成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