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4:41   来源:黎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利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县工信和商务局”端口和“黎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权力清单,及时公布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工作动态信息、人事任免和最新的政策动态和民生保障等信息,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43条,其中工作动态34条,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2条,权力清单、预决算及执法公开等7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黎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制定印发了《黎平县工信和商务局2024年信息宣传工作方案》(黎工信和商务通〔2024〕18号),明确工作目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及各股室(单位)每月上报信息简报任务量,确保全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完成。二是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指定专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明确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完善和充实了栏目内容,对网站上传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归档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健全完善县工信和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工作检查督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加强拟文环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杜绝因工作不当导致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法制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诸多方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新媒体的互动性有待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沟通还不够充分。

下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更加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的管理,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及时回复公众的留言和咨询,积极开展互动活动,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公众对商务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黎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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