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1:15   来源:黎平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建设,切实采取措施,健全制度、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了重点民生实事、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信息,增强了卫生健康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可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p.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黎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办公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1号,邮编:557300,联系电话:0855-62104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卫健行政职责,认证《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信息。本局没有收费事项,2024年,本局没有印发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布的内容主要为本系统机构权力清单和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明确政务服务人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通过黎平县官方网站及黎平县人民政府在线平台发布本机关关键信息的同时,我局也通过黎平卫生与健康微信公众平台,分享工作进展、文化体育活动通知等内容,以此增加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途径。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申请公开事项数量偏少;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报送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改进工作措施:一是增加政务公开多样性;二是不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精准性,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黎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