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寨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5:12   来源:坝寨乡人民政府     字体:[]

2024年以来,坝寨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监管,规范内容,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www.lp.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我乡联系(地址:贵州省黎平县坝寨乡人民政府,邮编:557303,电话:0855-60900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由党政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机制,保证公开信息质量。通过乡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及LED等进行公开,主要公开的信息有安全生产、城乡低保评议、环境卫生整治、村集体经济项目、预防电信诈骗、救助补贴等方面政务信息。截至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公开文件共1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准确。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和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确保信息质量过关。三是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对信息里的敏感字、涉密内容不予公开。四是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反复审查。五是定期对网站信息表述错误、黑链死链、栏目更新频率等方面检查,杜绝泄密涉敏信息、严重表述错误、栏目空白、超期更新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有效推进。

(四)平台建设。一是我乡建有“天甫坝寨”微信公众号,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及内容运营机制。二是充分利用本网站、乡村公示栏、微信群等主动公开相关文件。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分管负责人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二是持续规范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三是2024年度我乡未收到社会评议相关反馈及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更新缓慢,主动意识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三是信息公开宣传力不够,与群众互动交流不够全面充分,群众对信息公开认识度及参与度相对较低。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信息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公开栏、长廊、公众号、LED等载体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围绕辖区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问题等内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成一个群众知情、受群众监督和为群众服务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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