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潮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5:18   来源:中潮镇党政办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中潮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中潮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黎平县中潮镇中潮村,邮编:557301,电话:0855-63370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乡村治理信息43条,党建信息27条,乡村振兴信息16条,领导调研5条,产业信息18条,就业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申请数0件,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实施“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站所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的中潮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发布流程与发布信息。中潮镇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中潮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坚持“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等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四)平台建设。2024年规范运行中潮镇微信公众号,充分运行现代科技,规范管理中潮镇党政微信群、各单位联系QQ群等现代传输平台23余个;全镇12个村(社区)建立村级宣传栏12余个。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潮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党政办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关注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外信息公布校对不仔细,易出现错别字或一般性表述错误。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全面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在信息审核校验、主动公开要点把握上还需加强。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落实“三审三校”机制,明确栏目责任人,切实提高信息编发和内容质量。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认真吸取和借鉴政策解读优秀典型案例,对照案例找差距、学方法,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中潮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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