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9 16:09   来源:黎平县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现公布黎平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6号,邮编:557300,电话:0855-62212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黎平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6467条,发布政策解读9期,开展意见征集调查6期,办结网民留言93条,通过“黎平政府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67条,通过“黎平政务”发布信息97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30件,依法办结26件,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2024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采购第三方网站系统监测服务,常态化开展巡网监管,实时提醒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提升信息发布内容的精准性、正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布局、完善功能设计,采购第三方网站运维服务,常态化对网站内容进行读网巡网监测、跟进信件办理、普查评估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稳定性和用户体验。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制定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一是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州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通过跟岗学习、“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加强对部门业务指导,提升全县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监测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6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9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305

行政强制

36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8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重视不够,缺乏主动公开意识。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民生建设、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足。各单位工作人员变动频繁,队伍建设缺少持续性、专业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网站公开信息监测,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及时深入。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专业素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来源于财政系统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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