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坚持以规范化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推动供销综合改革。
一是规范企业改革,激发发展活力。积极谋划服务“三农”工作,组织基层社合资270余万元购买门面10间681平方米用于建设农资供应配送中心。成立惠农供销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财务、业务等岗位,实行公开竞聘,优化人员7人。按岗按绩拿薪,激励员工主动作为,彻底根治躺平式、用租金发工资养人的低效模式和局面。成立公司以来,共销售化肥340.3吨,种子3770公斤。将业务拓展到乡镇村,目前已拓建网点8个。将9个基层社及社属企业资产资金分账设立统一运筹的方式运行解决小散乱,作用发挥不好,效益低下的问题。
二是规范基层社改造,夯实发展基础。成立供销社基层社改造领导小组,负责谋划基层社改造工作,全面强化供销社项目的对接申报和组织实施。近两年来累计改造维修5个基层社。实施完成2个基层社薄弱社改造项目。通过强化基层社改造,基层社经营环境得到改善,资产利用率得到提高,综合发展实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规范社企监管,理顺发展机制。强化源头管理,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社属企业管理、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社企“三重一大”制度等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利合公司、惠农供销公司等相关制度,实现企业监管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资产监管办法,规范社有资产处置监管,依法依规收回供销农资公司鞭炮批发经营权,预估挽回损失300万元左右,依法依规按程序恢复洪州供销社在加油站的股份权益,估值200万元左右。加强监事会建设,强化工作督查,切实履行监督社属企业贯彻落实理事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综合改革执行情况的职责。今年以来,监事会组织到各企业基层社督查7次,确保各企业、基层社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统计等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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