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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四举措”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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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黎平县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为平台,以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为载体,以集中整治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压实,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管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按照省委、州委和县委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县委、县政府专题听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汇报7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2次,组建7个业务组对26个乡镇(街道)进行指导58次,组织县、乡、村级业务培训4次,累计培训人员800人次以上。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规范“三资”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等部门梳理确权到村资产并形成台账管理,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互相核对。截至目前,补录农村集体资金0.49亿元,农村集体资源土地面积6.37万亩,集体林木资源18.35万立方米,资产总量增加0.12亿元。

三是突出问题重点,注重整改成效。聚焦整治底数不清、整治侵占农村集体“三资”、资产闲置及管护不到位以及资源管理不规范等4类问题,2025年以来,累计排查发现问题184个,整改184个,整改率100%,涉及“责风腐”问题155个,占比84.23%,移送问题线索25个,移送问题线索成案率68%,追责问责66人,办成实事85件,清缴追回资金410.18万元,健全完善制度2项。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夯实村级“三资”管理成效。

四是聚焦民生难点,办成可感实事。聚焦扶贫项目分红这一民生痛点,持续排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等突出问题,同时,聚焦信访举报、12345政务热线反馈的高频问题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化管理、动态化销号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制定“一案一策”化解方案。同时,县纪委县监委强力推动、及时介入,深挖项目背后的监管漏洞和履职缺位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86个,为1689名脱贫群众追回项目分红资金148.7万元,确保项目分红兑现到位,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石开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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