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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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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1日至7月2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妇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1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一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学习政治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县妇联党组2023年12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再次对党的二十大报告进行了集中学习,党组领导班子结合妇联职能职责就报告里面关于“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女干部重要作用”等与妇联相关的内容开展深入学习研讨。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县两级“最美家庭” 寻找暨“好妈妈”“好爸爸” “好孩子”推荐选树工作的通知》。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是围绕“第一议题”抓学习政治站位不高。

整改成效:县妇联党组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县妇联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妇女儿童质量发展生动实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跟进学政治自觉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0月1日在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2021年3月6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联组会、2022年2月25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等重要会议上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列为12月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深入贯彻落实。县妇联党组于2023年12月15日开展了集中学习并开展研讨。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时,“第一议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党内法规。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妇联将及时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党内法规。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是工作部署不够到位,信息写作工作存在一定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县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黎平县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将信息任务明确到具体工作人员,每月2篇,并长期坚持。二是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工作落实。对信息写作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信息写作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个人进行严肃问责,通过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是跟进学习2023年全国、省委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不及时。

整改成效:县妇联党组于12月21日党组扩大会议以集中学习的形式传达学习了2023年全国、省委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今后工作中将及时跟进传达学习各类重要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持续纠治“四风”发力不够,财务支出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4.项目建设有差距,项目实施进度慢。

整改成效:经过多次的沟通指导,督促社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完善项目报账材料,于12月对兰溪谷、千秋榜等5个社区的妇女之家创建工作进行了项目验收。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战斗堡垒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5.党组“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待加强

整改成效: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明确党组书记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要求按分工文件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够充分。

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党组成员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认识,提高党性教育,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规范党组会议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党组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三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是妇联执委、常委工作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成效: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黎平县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及黎平县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妇女联合会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各位执委、常委为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7.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

整改成效:2024年1月17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到会11人,实到会党员9人,会上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自身建设,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作整改表态。对未参会的党员同志电话反馈大家对其批评意见,党员列出整改清单限时整改,组织生活会达到增强党的组织活力,支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资料存档。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8.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成效:2024年1月16日在党员大会上总结2023年度党支部工作,并对2024年支部工作作出了下步工作计划。2024年2月进一步细化2024年支部工作要点,确保新一年的基层党建有效推进和落实。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是“三会一课”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明确了“三会一课”的重要性和规范性,加强了党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位党员都能够清楚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二是对党员大会的召开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确保每次会议的参与人数达到半数以上。在10月、11月、12月的主题教育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会,党员参加率达到80%以上。三是2023年11月党组书记上党课并组织党员交流发言。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是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党支部换届,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进行,及时请示县直机关工委,收到批复任职文件,新一届班子按期履职,确保换届符合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是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成效:2023年10月、11月、12月党费按月收缴,由支委造册各党员交党费签名上缴,并将收缴的党费按月在公示栏公示。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9.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2023年以来县妇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执行,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或者列席在本单位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等重要会议,对本单位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召开会议前及时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呈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签署意见,确保相关决策符合有关规定。目前未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0.党组指导力度不够,基层妇女之家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对“妇女之家”工作指导不到位,部署不及时。

整改成效:县妇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于8月、9月、10月、11月深入社区进行妇女之家创建进行多次指导。并于12月底对开展妇女之家创建的社区进行了验收。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是“妇女之家”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成效:一是县妇联主席、副主席多次深入易搬社区开展工作调研和指导,春节期间社区组织妇女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娱乐活动等,激发了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妇女之家”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针对部分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职责分工不明确的问题,指导开展职责分工,并制定2024年度妇联工作计划,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三是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妇联工作和“妇女之家”的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妇联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扩大妇联工作的影响力。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整改反弹回潮

11.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提出的问题部分仍然存在。

“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学习和宣传,组织全体班子深入学习末位发言制度,确保理解掌握。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提高认识。三是完善实施细则,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发言顺序和时间节点。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党组书记带头遵守制度,班子成员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发言。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6222596;电子邮箱:lipxfl@163.com

黎平县妇女联合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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