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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坪镇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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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统一部署,2023年4月14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坪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1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地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地坪镇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首要工作来抓。镇党委多次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地坪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地坪党发〔2023〕70号),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确保责任到人,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目前,巡察反馈1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正在整改2个。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县委工作安排,推动新阶段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党委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议题,并要求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地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内容,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紧盯目标任务,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有机整合、一体推进。三是镇党委再次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是严格按照第二批主题教育的工作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撰写个人研讨发言材料,结合各自的分管工作进行发言。对集中学习研讨方案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确保学习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真正做到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

2.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地坪镇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地坪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加大力度持续开展农村消防“敲门行动”、安全生产“双排”行动,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农村消防检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9场,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喷刷永久性标语20余条。二是镇作风办联合应急管理站等部门,对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进行了4次督查检查,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7个,有效压实了村“两委”、驻村干部、驻寨干部等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三是全镇5400余户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累计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80余次,排查整治各种隐患10余处,更新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8块。通过排查,全镇现有机动车1750辆,驾驶员1972名,并对现有的无牌无证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台账化管理。四是组织地坪派出所、司法所、镇应急管理站等部门深入地坪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2次。五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牢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三个诉源治理发力点,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制定《“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实体化运行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各村网格员人熟、地熟、网格“活地图”优势,采取“敲门行动”等工作模式,及时掌握矛盾纠纷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坚持“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调解”。对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9件,及时化解19件,有效推进基层综合治理。六是按照“综治信息化+调度机制”的方式,横向与110指挥中心、12345便民热线、阳光信访网“三个平台”联动,纵向用好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实战化平台。

3.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村寨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建立地坪镇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常态监督机制。镇文明办每周对各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时下发整改整治通知,切实解决村寨脏乱差问题。二是镇党委、政府组织地坪派出所、镇文明办、镇应急管理站等部门对地坪街道进行规划停车位,街道共划出小车停车位31个,摩托车位145个,方便群众停车办事。三是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到依九村宣传农村“厕所革命”相关政策,并已督促相关人员建设厕所三级化粪池,严禁污物直排到坡上,目前相关群众已建成三级化粪池。

(二)关于“作风建设持续发力不够;财务支出存在廉洁风险;对村级财务管理指导督导工作乏力”方面。

4.针对“作风建设持续发力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对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再次开展自查,对照学习内容不同或学习内容不全的,纳入2024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学习内容。于2023年12月17日由镇分管党政办公室领导对镇党政办和党建站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严把学习内容的质量关和实效关。结合本镇实际制订因地、因人、因事制宜的《学习计划》,确保2024年度《学习计划》内容把党的理论学习摆在首位,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际行动。三是建立健全学习管理制度,完善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学习交流等制度,确保学习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学习计划落到实处。四是为确保我镇统计工作中不出现未应统尽统、统计不精准、数据异常等问题,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和统计员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学习国家、省、州、县统计相关《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监督意见》,建立健全我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五是组织镇乡村振兴站等部门对资产管理和项目档案建设进行“回头看”,对照上级档案建设标准,已完善我镇相关项目档案建设工作。同时由分管领导对具体负责项目档案建设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六是根据《森林法》第十五条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林业厅关于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8〕7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等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林业部门已经不再办理林权登记业务,林权类不动产权由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但依照相关工作职责分工,林业部门仍需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做好林权登记的权籍调查工作。目前我县林改确权相关数据已由县林业局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此,地坪镇在积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宣传的同时,也积极协助群众做好权籍调查工作,指导群众完善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办证报件,目前已协助群众办理了林权不动产证38本。七是突出常态化长效化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严格执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针对近年来的公务接待报账清单进行严格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提供烟酒等问题,目前暂未发现其他村有此类现象。八是镇财务人员认真执行上级财经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严格把关票据支出事由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审批。九是镇纪委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涉及公务接待,坚持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跟踪机制,确保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真正执行到位。十是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对镇党政办和党建站全体成员进行一次文件规范撰写培训。组织学习《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做好干部职工的写作能力培训,确保文件质量。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党政办公室对公文、报告进行严格审核。

5.针对“财务支出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由分管办公室领导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对公务接待的相关文件规定再次进行了学习和培训,熟悉公务接待报账程序。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发票核销程序和报账材料的收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账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等,对于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6.针对“对村级财务管理指导督导工作乏力”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村财镇管报账流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力度,确保村级每一笔支出都要经过镇级审核。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邀请县财政局有关人员到地坪镇开展村级财务培训,同时镇财政所积极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培训,提高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三是修订完善了《地坪镇财务管理制度》,镇财政所对各村差旅填报进行全过程指导培训,同时镇纪委将不定期对各村差旅填报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各联系村领导入村督促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书、驻村干部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五是镇纪委、镇党建站和相关村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已督促相关村上一届支书(主任)、文书对保管的账目及凭证进行清查。六是严格执行离任村干部审查规定,特别对村干部“半途”离职或辞职工作移交不及时、不清楚的,镇纪委、党建站等及时介入,待工作移交手续完善,经党委、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或辞职手续。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方面。

7.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镇党委及时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的理解和认识,完善保障措施,真正把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担当起来。三是督促镇村两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镇党委坚持把日常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全镇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强化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五是强化机关党员干部警示教育。2023年12月6日,组织镇机关年轻党员干部30人到黎平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黎平会议纪念馆等开展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地坪镇纪委、党建站深入各村开展警示教育4次,利用全镇干部职工会议开展警示教育3次,2024年1月18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通过多种警示教育方式受教育人员达310余人次。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再次组织学习《地坪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地坪镇村级“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等制度。召开镇党委会议前,党政办提前向各党委班子成员收集会议议题,由镇党委书记审定并明确参会人员后,再由镇党政办通知召开会议,在议题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由各党委委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明确表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末位表态制,镇党政办严格规范记录,真正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落细。

8.针对“统筹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镇党建工作站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对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归档材料进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下发整改清单,共下达整改清单4份,并已整改完成。二是由镇党建工作站督促相关党支部落实整改要求,并对全镇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涉及的党旗、入党誓词、制度上墙等再次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梳理党建工作成效考核任务清单,及时查缺补漏并认真做好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清单。三是根据县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及结合我镇实际,已撰写我镇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计划发展党员11人。镇党建工作站利用全镇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到镇开展相关工作调度会的时机,组织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业务培训,围绕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工作、党员积分管理推进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发展党员工作、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等开展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的党务工作水平。四是严格落实“三级联审”制度,严格规范今年新发展党员的入党程序及相关材料填写,由镇党建工作站严审党员材料后交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并对地坪镇2023年入党同志的相关入党材料进行了完善及再次审核。五是认真组织学习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党费收缴工作落实的监管力度,镇党建工作站每月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跟踪调度,目前各党支部均能按照规定收缴党费。

9.针对“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再次对相关村“两委”班子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同时,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安排工作组到岑卜村、地坪村、井郎村、平茶村等村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及指导,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对村干部严格考核评价,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对村干部建设和管理。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优化调整4名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同时每村储备3名以上村级后备力量,并定期由联系村领导与村干部、村级后备力量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镇党委书记组织各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强化各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担当的思想认识,并同步对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队伍履职尽责的意识。三是针对截至2022年3月地坪镇仍有8人未完成学历提升学习任务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及“回头看”,通过采取“点对点”督促整改等举措,目前8人已全部完成学历提升学习任务。四是重点将各村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列为村级后备力量人选,目前各村均已储备3名以上文化素质较高的村级后备力量。根据县委组织部2024年度村干部学历提升的有关工作要求,我镇已及时与各村村干部沟通对接,做好有关政策宣传,鼓励年轻在职村干部通过学历提升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三、对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的下步工作打算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县委工作安排,推动新阶段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县委工作安排还有差距”问题。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不明显。一是已完成对全镇17个未产生效益的低效闲置资产项目制定一项目一整改方案,并全部上报县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11月30日得到县闲置低效项目整改专班批复8个项目,同意按照我镇上报整改方案进行落实,批复整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底。其他9个项目方案县专班已在研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今后项目健康有序发展,我镇已制定《地坪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镇党委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促使地坪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近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地坪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地坪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党委监督责任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全镇镇村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02000;邮政信箱:黎平县地坪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57325;电子邮箱:dpycb@126.com.



中共地坪镇委员会

2024年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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