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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老年大学 关于十三届中共黎平县委第五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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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五巡察组于2023年10月7日至10月27日,对我校进行了为期20天的常规巡察工作。2024年3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我校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制定的4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3条。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0件,其中,立案0件,党纪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移送检察机关0人;巡察移交的信访件0件。其中,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派员到佛山市参加学习交流1人次,退回多报的差旅费和生活补贴480元,完成“三重一大”事项报备15次(2023年10月-2024年08月),新制定出台周工作例会制度、干部能力提升学习班学习制度、“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下申上达”工作制度、工作交接制度等5项,修订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6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推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落差”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对“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培训,在2024年县老年大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上,专题组织学习《黎平县老年大学“第一议题”制度》,学懂弄通制度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责任意识。二是切实落实“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为校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进行学习。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召开的7次校长办公会议、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和12次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上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在2024年8月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吴某某、分管负责同志潘某某分别就“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落差”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乏力,落实‘桥头堡’政策有短板”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7次,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等的学习、研讨。二是举办干部能力提升学习班专题对新国发2号文件及黔府发〔2022〕7号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三是积极向县委报告,争取到县委组织部部长同意,向佛山市老干部大学推荐老年游学体验游精品线路,并赴佛山市开展学习交流1人次。四是认真开展研究,积极向上(省、州)和向外(佛山市等)争取政策支持。自施压力,在十三届县委第九次全会上积极建言献策,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加大老年教育服务支撑,探索医养融合发展模式”改革发展目标纳入《中共黎平县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黎平实践的实施意见》,凝聚发展力量;向佛山市老年干部大学推荐黎平县老年游学体验游精品线路,并得到该校及时复函,同意将我校推荐的精品旅游线路纳入其开展的老年研学课程活动,助力佛山市·黔东南州东西部协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黎平县老年大学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专题会议和黎平县老年大学干部能力提升学习班第4期学习会议,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黎平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分工方案》《黎平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平台涉政表述错误排查更正的通知》等的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二是召开2024年黎平县老年大学干部能力提升学习班第1期学习会议,组织学习《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政府系统2023年第四季度公文错情的情况通报》、开展公文格式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办文办会、以文辅政等能力。三是2024年5月24日召开黎平县老年大学工作作风约谈会议,对相关人员林某某、肖某和杨某某等3人进行约谈。四是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内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登记,截至2024年8月完成审核工作信息34篇、舆情信息22篇等。五是引以为戒,将文字材料错情纳入作风建设和党员积分管理,对出现错误相关责任人进行扣分处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年度综合考核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黎平县老年大学工作作风约谈会议,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创先争优、荣辱与共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主动担当,敢于破题。一方面提升老年教育质量,开设老年声乐合唱、舞蹈形体两个专业特色提升班,提升老年教育质量。另一方面组织“五老”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发挥银龄优势,聚力银发力量,提高老年人服务发展本领,桑榆赋能助力“和美黎平”,争取各方面支持推进老年教育工作。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年终考核结果与分管(负责)工作、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作风建设等挂钩,倒逼工作上档升位。在黎平县2023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党群综合部门排名12位次,较2022年度排名上升13位。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财务审核不严不实”方面

    1.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每月常态化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议1次,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强化规矩意识,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二是2024年5月24日召开工作作风约谈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责成肖某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学校主要负责人对肖某同志作示警约谈。同时,在会上,针对上述形式主义,学校主要负责人吴某某同志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提醒约谈。三是办公室完成对2022年3月16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材料进行整改、归档。四是做好督导与整改并举。积极整合关工委力量,分成7七个督导组就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和近两年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共开展督导18次,1次督导1-2个乡镇(街道)。截至目前,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完成督导1次以上。经梳理,2022年、2023年,发现存在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教学及活动开展情况三个方面共性问题9个,涉及25个乡镇(街道),有8个问题已整改完毕,还有“阵地建设”“村级老年学校建设率低”问题未完成整改,完成率88.89%。按照《<黔东南州老年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要求,2022年,35%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校(老年大学学习点),目前已建学校110所,建设率34.27%,预计到2024年底全县行政村(社区)建校率达35%以上,届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巡察组延伸到高屯等4个乡镇开展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已完成问题整改10个,完成率100%。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差旅报账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黎平县老年大学干部能力提升学习班第6期、第8期,学习《黎平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黎平党办发〔2023〕18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机关事务资产管理标准汇编(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9〕93号),传达相关财经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财务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参加黎平县2024年度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等,切实提高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财经业务及审核把关的能力。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财务分管领导林某某和财务人员王某某、杨某某及相关人员石某、吴某某等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责令石某退回多报伙食补助180元、吴某某退回多报生活补助300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发力不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力度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上下半年各召开1次),研究党建工作,例如2023年3月20日、10月31日和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二是将工青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并组织老年学员参加工青妇组织的活动,加强与工青妇部门工作联系,同时经常研究本单位工青妇工作。例如召开会议研究工青妇工作、派员参加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舞蹈大赛、2023年和2024年贵州“小桔灯”百万家庭共阅读海选大赛、2024年8月26日召开会议研究工会组织换届和落实本单位妇女体检、“两癌”筛查等待遇工作。三是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党建工作经费2000元,党建经费支出实行实报实销。四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吴某某、分管负责同志潘某某和林某某分别就“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偏差”涉及的党建工作、工青妇工作等问题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主集中制,把民主集中制教育学习作为班子成员学习和培训的必修课,使班子成员成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明白人。二是在“三重一大”等事项中,例如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中,严格执行倒序发言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三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吴某某、分管负责同志潘某某分别就“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有欠缺”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党组织议事决策有漏洞,重要事项不经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2024年干部能力提升学习班第十五次学习会、党支部2023年10月支委会、党支部2024年4月、5月支委会、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上,加强对党组织制度的学习培训,增强班子成员执行议事决策程序意识和自觉性。二是2023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分级分类等事宜,不断完善老年大学议事决策规则,切实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并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会议监督。自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完成“三重一大”报备15次,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会议监督15次。三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吴某某、分管负责同志潘某某分别就“落党组织议事决策有漏洞,重要事项不经集体研究”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潘某某、蔡某某按照“四个形态”开展提醒约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8月26日召开会议,将《黎平县老年大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列入学习内容,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2023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分级分类等事宜,不断完善老年大学议事决策规则,切实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并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会议监督。自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完成“三重一大”报备15次,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会议监督15次。三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吴某某、分管负责同志潘某某分别就“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欠缺”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潘某某、石某按照“四个形态”开展提醒约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召开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的学习。二是严格按照规则,做好会前准备、会中评议、会后整改落实等各项整改和材料完善工作,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化规范化。三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吴某某、分管负责同志潘某某分别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潘某某、蔡某某按照“四个形态”开展提醒约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5月24日召开工作作风约谈会议,在会上,石某同志就2021年上半年部分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材料纸质、电子档丢失等作出深刻检讨,学校主要负责人对石某同志作示警约谈。二是在工作作风约谈会上,学校主要负责人吴某某同志对全体干部职工就相关工作进行集体提醒约谈。三是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凡有人员或者岗位变动情况,由分管领导督促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形成交接清单并做好存档。四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的原则,强化干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偏。对屡教不改人员,纳入“回炉再造”管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利用干部能力提升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校长办公会议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干部选拔工作。二是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干部办请教,在2023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职级晋升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凡提四必”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三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吴某某、分管负责同志林某某分别就“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特此通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6221298;邮政信箱:贵州省黎平县德凤街道贡援坡20号,邮编:557300;电子邮箱:lpxlndx@126.com,联系人:潘承渊,联系电话:13885515639。

黎平县老年大学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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