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2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巡察整改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严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推进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于2024年3月25日印发了《中共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中共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落实,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调度,各责任站股室具体负责巡察问题整改,全局上下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有序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统筹做好工作部署。收到巡察反馈后,局主要领导2024年3月24日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安排部署统筹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并多次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分管领导围绕分管领域及时对重点难点问题跟踪部署,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高效解决。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制定的97条整改措施,已实施完成92条。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深入贵州进行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仅是简单地进行“标题式”传达,没有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研究讨论,融会贯通、领会精神实质不够。
(1)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还不够严格、不够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个人自学必修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制定完善2024年《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学习1次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共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计划。三是把好党组会议议题关。每次党组会议均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等精神学习,重点内容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适当增加学习内容和次数。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共召开党组会议学习1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四是举一反三,将“第一议题”纳入局内集中学习会议、班子会、“三会一课”必学内容,采取领学促学、研讨交流等形式,做到学习全覆盖、全员参与。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理论学习不深不全。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修改完善2024年《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聚焦当前重点工作开展集中学习研讨。认真制定《中共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静心学、原原本本学,确保中央、省、州各项政策文件精神落到实处。2024年以来,分别在党组第3次、第4次、第7次会议学习了省、州、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二是举一反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州、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会议传达内容,采取引用、点题等形式,做到学习常态化。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理论学习深度不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将省委、州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并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当前各项工作。分别在第3次、第4次、第7次党组会议对省、州、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二是督促各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州委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抓好工作落实。2024年以来三个党支部共召开集中学习会议30次。三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等涉及本行业本系统的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集中研讨,努力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学习和工作的自觉性。四是举一反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州、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会议传达内容,采取引用、点题等形式,做到学习常态化。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重点,在党组第2次、第9次、第14次会议对意识形态进行研究讨论,严格对照落实《2024年黎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要求,一年至少听取2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于2024年6月6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认真对“三农”领域意识形态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对“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出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三是狠抓理论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024年以来三个党支部书记共上党课9次,召开支委会33次、党员大会9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0次。四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细化工作责任机制。印发《黎平县农业农村信息宣传工作方案》、落实《黎平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黎平县农业农村局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制度(试行)》《黎平县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及时把握舆情动态,有效化解社会各种矛盾,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意识形态的积极性、主动性。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效果不佳。
整改成效:一是提高认识,摸清底数。成立黎平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专班,认真组织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推进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排查,建好资产台账。并按“四个一批”要求和“六条路径”方法推动闲置资产盘活。截至2024年10月底,已完成盘活处置闲置低效资产项目154个,盘活率98.09%。二是巩固拓展产业成果,发挥示范带动。利用现有资源,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规划,合理地布局,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确保项目建成后能正常发挥应有效益。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还不够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加快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2024年我县实施东西部协作项目16个,其中投入农业加工厂房建设、农业人才培训、农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建设项目5个,共2583.5万元,占到县资金的56.16%;二是结合黎平实际,聚焦农业产业发展,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并参与政策制定、项目谋划、目标考核等工作;三是围绕项目开工情况、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紧盯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以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的学习领悟,强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已完成分年度、分类将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分别记录,并归档。三是已由局党组书记对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4)主责主业聚焦不够,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对乡村振兴政策学习,提升主责主业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压实责任,加快农业产业发展,不断推进黎平县农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黎平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47.52亿元,增速4.6%,增速全州排名第1;2023年黎平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45元,同比增长8.7%,二类县第5位、全州第2位,均与2023年县委一号文件所制定目标相符。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4.针对“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差距”问题
(1)项目整体规划不科学。
整改成效:为避免整体规划不合理不科学,我局加强与环保、住建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力争做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共同做好农村环境治理,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2024年以来,与环保、住建等部门同安排、同部署推进农村厕污共治,安排第一批厕所革命资金138.2万元用于农村厕污共治,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压实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宣传动员,逐步推进空壳社清理工作。二是联合市场监管局长期坚持对全县合作社进行空壳社清理工作,不断加大对合作社产业支持力度,已联合宣传动员37场次,涉及合作社130余家。三是重点培养一批增养示范户,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合发展模式,实行“托养、代养和订单养殖”发展机制,为养殖场(户)解决销售问题,提高其补栏增养的积极性。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关于“党组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够到位,项目实施监管不够有力,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方面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局班子和股级以上干部学习《黎平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以及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主要程序、项目招标、实施、验收程序进行重点学习,正确理解党组会与班子会的关系,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班子或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提升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规范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研究审定事项范围,严格落实会议议题三审三校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大项目招标、实施、验收过程的监管履职力度,拓宽举报途径,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培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够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
整改成效:2024年局党组及时学习《2024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并研究印发了我局党组工作要点,制定印发局党总支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局机关党委(党总支)工作例会,研究下属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事项。2023年度黎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考核位列全县“第一等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局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2024年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并在会上签订《黎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研究制定《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班子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建立局党组党建联系点制度,强化局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一岗双责”责任,开展党风廉政经常性教育。2024年以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19次,周密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七必谈”要求,在干部入党入职时必谈,提拔升职时必谈,调整工作时必谈,家庭变故时必谈,思想剧烈波动时必谈,发生失误、事故时必谈,受到处理处分时必谈,时时警醒广大党员干部。2024年以来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3次,涉及274人次,集体约谈3次,涉及274人次。四是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警示提醒谈话。五是强化党内廉政宣教工作。及时通报县内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并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节日,向党员干部发出廉洁提醒,做到警钟长鸣。2024年以来召开警示教育会议4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常态化约谈,2024年3月16日局党组书记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对全局干部开展集体约谈,并签订《党员干部约谈情况登记表》,明确谈话人、谈话对象。2024年8月17日局党组书记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再次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对局党总支、各支部实行清单式管理,强化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坚持支部“三会一课”,督促领导干部按时上好党课,2024年以来三个党支部书记共上党课9次,召开支委会33次、党员大会9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0次。四是督促各支部做好材料收集及档案整理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够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农技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人才队伍呈现老年化倾向。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制定年度用人计划。二是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汇报,争取在招聘、选调上予以支持,解决好人才更新换代的问题。2024年我局通过选调、招聘途径引进2人,退休7人,正逐步改善我局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三是加强职工技能培训,统筹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确保高级、中级技术人员合理配备。2023年我局有2名同志取得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4名同志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现已聘用到相应的技术岗位上;2024年局党组推荐5名中青年干部申报副高级职称,推荐7名中青年干部申报中级职称;我局农技人员年龄正逐步向年轻化迈进。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均衡。
整改成效:2024年机构改革结束后,结合我局编制与人员情况重新对局事业岗位进行了设置,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5名,设高级岗位10名,占技术岗位总数11.76%,中级岗位38名,占技术岗位总数44.71%,补级岗位37名,占技术岗位总数43.53%。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3)人才职称评聘不合理。
整改成效:2024年机构改革结束后,结合我局编制与人员情况重新对局事业岗位进行了设置,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5名,设高级岗位10名,占技术岗位总数11.76%,中级岗位38名,占技术岗位总数44.71%,初级岗位37名,占技术岗位总数43.53%。目前我局共有5名副高级职称人员,占所设副高级职称岗位比例的50%,2024年局党组推荐5名中青年干部申报副高级职称,推荐7名中青年干部申报中级职称,届时,所设专业岗位使用率将达到100%。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四)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有偏差,整改问题不彻底”方面
整改成效:本轮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共向我局党组反馈了4个方面14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11个,整改完成率78.57%,剩余3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中。涉及反馈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了深入剖析,强化政策学习,根据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在完成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长期坚持,截至目前对重复性问题进行了3次学习研讨,完善规范了19项制度,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下步,局党组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强化重点攻坚,做好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优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针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提升问题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6232253;邮政信箱:贵州省黎平县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lpxn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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